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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国际惯例深化金融改革深圳银行业实行资产风险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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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7
第1版(要闻)
专栏:

  遵循国际惯例深化金融改革
深圳银行业实行资产风险管理
本报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深圳银行业最近正式实施资产风险管理办法。这是深圳银行业在全国率先实行的重大改革。
资产风险管理是借鉴巴塞尔协议,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一项金融改革。巴塞尔协议是一些发达国家达成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业的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目前世界许多银行都按照协议的规则运作。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已制定了《深圳市银行业资产风险监管暂行规定》。
资产风险管理主要是规定资本成分和资本充足比率,金融机构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规模,并以资本规模制约风险资产的扩张,即风险资产越多,所需要的资本额越大。银行业的资金运用包括对企业的放款,主要将取决于其自有资本的规模及资产风险程度的高低,而不是取决于中央银行下达的信贷规模。同时,按国际惯例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银行据此测算每笔信贷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是否贷款、贷款多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
人行深圳特区分行积极探索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改革,在信贷资金管理上先后实行过切块管理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行这项新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机制,由量的控制转向质的管理,降低金融资产的风险程度,促进金融资产的优化组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仅可以维护存户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也能保证银行业运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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