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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创造权交给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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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0
第1版(要闻)
专栏:

  把创造权交给群众
范敬宜
新闻战线三位老将——穆青、冯健、周原,最近又联袂走马中原,在他们一往情深的河南农村采访了一个月。笔者曾询问过穆青同志,此行最深的感受是什么,他兴奋而明确地回答:“只要给人民群众一个创造权,人民群众就能创造出一片新天地。”
今晚欣读他们的新作《潮涌中州》,果然,通篇贯穿着这一富有哲理的观点。掩稿沉思,心潮竟也随着中州大潮涌动起来,忍不住想再说几句。
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15年,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之所以能够发生如此巨大的历史性变化,说到底是由于人民获得了更大的创造权。党中央切合实际、深得民心的新政策,一下子把蕴藏、蓄积在广大人民群众身上的创造力开发了出来。“只要给人民群众一个创造权,人民群众就能创造出一片新天地”,便是这段历史的生动概括。这个道理,谁懂得早谁就主动,谁就发展得快;谁懂得迟谁就被动,谁就发展得慢。地处内陆的河南省,条件无法与沿海相比,但是他们一旦解放了思想,告别了“内陆意识”,情况就迥然不同,不就是一个明证吗?
可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道理,真正懂得和掌握并不容易。有些同志口头上也讲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尊重群众的创造,实际做起来却总是不相信群众,总是喜欢让群众尊重自己那套不甚切合实际的“创造”,而不肯把创造权交给他们,放手让他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舞台上纵横驰骋,大显身手。就拿我们平时常听到的两句话说吧,“把农民推向市场”,“把企业逼向市场”,就很值得研究。难道农民、企业都不懂市场的重要,而必须别人在他们后面“推”和“逼”?难道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不是创造者、开拓者,而只是被动的角色?
这是一个涉及历史唯物主义的大问题,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过程中,很值得联系这样的实际去思考,去研究,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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