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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检察院协助整顿金融秩序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追回不合理贷款320余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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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临澧县检察院协助整顿金融秩序
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追回不合理贷款320余万元
本报讯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近年来金融系统出现的一些违法犯罪新动向,主动深入金融系统查处案件,并结合办案帮助整顿金融秩序。去年来,先后在金融系统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12件,玩忽职守案件3件。结合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追回不合理拆、借贷款320余万元。
原杉板信用社坪山分社会计曾召荣,私开“地下银行”和采取收储不记帐的手段,贪污农民储蓄款7万余元,使坪山村102户农民生产资金被侵吞,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该院结合这一典型案例与主管部门一道,对全县基层储蓄所、信用分社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清理整顿,共捣毁“地下银行”4个,收回公款70万元,从而及时刹住了自收自贷损害农民利益的歪风。
去年,原县城关信用社迎宾路储蓄所负责人张丽洲,挪用公款27万元前往深圳炒地皮,被该院抓获归案。检察院结合办案与上级有关部门一道,在金融系统追回已拆借到沿海炒地皮炒股票资金150余万元,从而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贷款和年底兑现农民“白条”。同时还给有关金融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内部管理措施,整顿资金管理秩序。
去年3月,县农业银行信贷股长李某收受贿赂3000元,造成10万元贷款无法收回。有一家银行,至今有上千万元贷款无法收回。该院在查处贿赂犯罪的同时,及时追究这些人的玩忽职守责任,先后在金融系统查处贿赂案件3起,玩忽职守案4件。为了有效地防止这类案件发生,相继在几家银行成立了检察室和聘请了检察联络员,让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员参与信贷监督,从而基本上刹住滥贷“人情款”的歪风,防止了国家资金的流失。
通过联合整顿,目前该县的金融秩序明显好转。
(欧阳志恒龚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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