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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加强蚕茧收购的经营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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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8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
加强蚕茧收购的经营管理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为稳定蚕茧收购秩序,保护蚕农利益,保证我国丝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加强蚕茧收购的经营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指出,今年蚕茧收购继续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桑鲜茧收购价格按国家物价局《关于下达一九九三年桑蚕茧收购价格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蚕茧收购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丝绸公司委托其地、市、县丝绸公司或丝厂负责,也可委托供销社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代购代烘。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贯彻“巩固提高,稳步发展”的蚕茧生产方针,注意产供销的协调发展,把蚕茧生产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提高单产、提高效益上,防止盲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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