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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偏误要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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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8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这种偏误要纠正
明理
“宰客”者有一种理论:“现在是市场经济了,要放开搞活,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于是,他们不守商德,不顾法规,想靠“宰”发财。其实这是很盲目的举动。
以为搞市场经济,经营就可以随心所欲,从认识上说,是一种偏误。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是要放开市场,包括放开绝大多数一般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权,使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变化灵活经营。但是,这不等于经营者可以任意操纵价格,无所顾忌地赚钱。
原因之一是,定价权虽然放开了,价值规律的作用并未改变。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规律。懂得这个规律,善于利用自主权顺应这个规律,根据商品价值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合理价格,才能把经营搞活。如果像安琪酒吧,价值几元钱的东西卖到几百元,漫天要价,就违背了价值规律,很难形成交易。即使偶尔“宰客”得手,也不是真正的经营活力,还可能毁了牌子,砸了买卖。由此说来,定价权拿在经营者的手里,而交易成败最终还是取决于价值规律那只“看不见的手”。以为搞市场经济可以违背客观规律,任凭主观意愿滥“宰”别人,结果就免不了自己要挨客观法则的“宰”。
原因之二是,市场虽然放开了,法制建设不但不能放弃,反而要充分加强。市场经济的活力,就在于它不是靠计划而是靠法制建立起良好的经济秩序,不允许无秩序的经营,无规则的竞争。放与管并重是基本原则。越是开放度高,越要有相应的管理规则。以为“放开”就是不要法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曲解了市场经济,只会把事情办糟。
现在,我们的法制建设还滞后于发展,有必要一方面抓紧各种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一方面动员社会力量,以法制的、经济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对市场进行管理监督。大连市放开物价后这样做了,对以开放搞活为挡箭牌,行损民利己之实的不良行为,实行有效的社会监督,保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改革开放的形象。他们是有眼光的。
放与管,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两手”。高明的经营者,应当学会在开放中用好自主权,在守法中把经营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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