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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议院通过新的避难条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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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8
第6版(国际)
专栏:

  德国联邦议院通过新的避难条款
德国联邦议院二十六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议,修改宪法中有关避难权的条款。德国基本法(即宪法)第十六条经过修改后,外国人进入德国要求避难更加困难,从而能控制难民流入。近年来进入德国的难民剧增,去年达到四十四万人,比前年增加百分之七十一点七。新条文规定,凡来自“安全的第三国”的难民一律不予接待。所谓“安全的第三国”是指政治难民受到保护、不会遭到迫害的国家,具体指欧共体国家及瑞士、奥地利、捷克和波兰等国。由于德国的邻国实际上都是“安全的第三国”,所以就排除了难民今后途经德国的邻国进入德国的可能。
联邦议院的修宪决议经联邦参议院批准后,将从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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