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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营企业中的工人同样要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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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7-23
第2版()
专栏:经济工作述评

对私营企业中的工人同样要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
武汉、天津各地,党和工会已在私营企业中,对职工进行了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了职工对劳动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开始树立起自觉的劳动纪律,工人旷工缺勤的已大大减少,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从各地对私营企业职工进行劳动纪律的经验来看,我们要特别注意解决两个思想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要打破很多职工的一种模糊认识,他们认为私营企业搞好搞坏,反正是资本家的事,和我们工人无关。这是由于他们不懂得有利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搞好搞坏,不光是资方的私事,而且是关系国家建设、人民需要的大事。今天有利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的发展,是符合于国家的需要和工人阶级的利益的。所以担负着国家领导责任的工人阶级,在私营企业中做工的,既要监督资方,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同时又要积极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协助资方改进生产管理。武汉新生机器厂工人盛钧庆,在资方接受了替国家修理轮船任务的时候,为了赶工,他有时饿着肚子干,他说:这是国家的轮船,早修好了早运货;厂里派他到信阳去安装碾米机,在那里,吃饭睡觉都不方便,他真是不愿意干下去。但是,他想到安装的是供应人民吃米用的碾米机,不安装好,就会影响人民生活,所以不顾一切困难,没地方睡,就睡在稻草上,睡了一个月零两天,坚决完成任务。他所遇到的这许多困难有的是可以避免的,是资方应该予以解决的;该厂资方没有很好照顾这些方面是不对的。但是盛钧庆不怕这些困难,努力完成任务,正是由于他明白了自己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这是值得表扬的。第二个问题,是要使私营企业职工认识到,提高生活,改善福利,要靠发展生产。如果私营企业经营不善,产品质量低,成本高,工厂真的赔了钱,当然就谈不到根据可能和必要,去改善生活,所以职工们也要积极找窍门,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协助资方改进生产管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和团结资方搞好生产,贯彻劳资两利的政策。
正当各地私营企业中职工自觉地加强劳动纪律的时候,天津等地的某些少数资本家,竟错误地认为“五反时你们整我们,现在该整你们了。”乘机向工人进行无理压迫,对工人提出苛刻的条件,要工人接受。比如有的资方,竟不和工会协商,自己拟订一个厂规和劳动纪律,交付工会去执行。也有的资方乘机报复,找藉口解雇职工,比如天津文具厂资方贾其钰,因职员夏怀斌在其他厂经理面前和他闹过口角,贾认为有失脸面,非要将夏解雇不可。经工会向他耐心解释后,他提出两个条件:一、召开大会,要夏在大会上检讨并向他道歉,开会时还要找别厂经理去旁听;二、要夏在资方提出的所谓“七大罪状”书上签字,如以后犯了“七大罪状”之一,须甘愿受资方处理。从上面这些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少数资本家是不明大义的。为此在工人中进行整顿劳动纪律的同时,政府的工商业管理部门、劳动局以及工商业联合会,要及时向资方进行教育,动员资方积极配合工会加强劳动纪律的工作,主动改进生产管理、劳动条件以及必要和可能的福利设施,以利于发展生产,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同时对于私营企业中的党和工会来说,我们要头脑清醒地对待这个问题。一方面,要认识到不明大义的资方,毕竟是少数,不要因为个别资本家的非法行为,就动摇了加强劳动纪律工作的信心;不要因为害怕资本家乘机进行报复和无理压迫,就不敢再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了。另一方面,要教育和团结工人,及时揭发少数资本家的这些不法行为,向不法行为进行必要的斗争,要通过劳资协商的方法,来制订厂规和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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