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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遣返劫机犯和海上渔事纠纷处理海协海基会商谈取得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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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0
第4版(要闻)
专栏:

  就遣返劫机犯和海上渔事纠纷处理
海协海基会商谈取得进展
新华社台北12月19日电 (记者吴明、薛建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今天就两岸劫机犯遣返和海上渔事纠纷的协商处理继续进行工作性商谈。商谈取得一定的进展。
据海协副秘书长孙亚夫介绍,在上午有关两岸劫机犯遣返问题的商谈中,双方在昨天商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深入讨论。海协重申,劫机犯原则上必须遣返;同时,海协商谈小组针对海基会提出的一些特殊问题,进一步提出了更具体的意见。双方对协议的文字表述进行了研究商讨,大体商定了协议的框架。
谈到下午进行的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的处理问题时,孙亚夫说,这个议题在两会11月份厦门商谈时已取得了相当的共识。此后,海协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再次准备了一个协议草案。孙亚夫介绍说,海协提出,关于协议的适用范围,为了及早达成协议解决两岸渔民间的渔事纠纷,在整体范围上单纯化一些,主要指两岸渔民、渔船在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中发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民事纠纷;在联系方式上,海协表示双方各自组成适当名义的渔事纠纷调处机构,相互联系,协商处理渔民间的渔事纠纷。
孙亚夫表示,双方在协商处理海上渔事纠纷的原则、情况通报、自行和解、证据保存、急难救助等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在有关处理结果的落实问题上,海协提出,可以在调处有结果后,双方各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许惠祐认为,海协的这一提议已经获得双方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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