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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勇当经济建设“保护神”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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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聊城市公安局勇当经济建设“保护神”
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本报讯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积极而有效地打击经济领域里的诈骗犯罪活动,一年来共结经济案件86起,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480多万元,被誉为经济建设的“保护神”。
为了有效地打击经济诈骗,聊城市公安局于1992年5月组建了刑警二队,作为专门从事打击经济诈骗犯罪活动的专业队伍。他们在时间短、人员少的情况下,忘我工作,不辞劳苦。为使国家、集体和个人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他们抢时间高效率办案。宁波某厂被聊城一诈骗分子骗走价值50多万元的货,厂方领导于今年5月10日上午到聊城刑警二队报案。他们接到报案后,马上研究了擒捉罪犯的方案,从报案到结案仅用了两个小时,把货物全部追回,罪犯被拘留。宁波车辆厂领导称刑警二队的同志为“鲁西神奇兵”。5月13日上午,上海市某无线电厂经理手托写有“吃大苦、耐大劳,奔波东西南北;为国家、为集体,可谓操尽心血”的大匾,送给聊城市公安局刑警二队,对该队帮助追回被诈骗的价值两万多元的无线电零部件表示感谢。这个经理说:“聊城市公安局刑警二队的同志在办案过程中秉公执法、办案如神,帮我们追回两万多元的物资,却连盒香烟都没有抽我们的,这不能不使人敬佩。”
(铭远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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