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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国家就“工作时间”达成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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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04
第7版(国际)
专栏:

  欧共体国家就“工作时间”达成协议
欧共体发言人2日证实,经过一年多的争论,欧共体12国终于达成一项“原则协议”,对欧共体国家职工每周的工作时间和每年的休假时间作出了统一的规定。欧共体12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长6月1日在卢森堡举行的部长理事会上以11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了这项协议,规定欧共体国家职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每年的休假时间不得少于4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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