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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与公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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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杂谈

  公开与公道
石角
北京卫戍区某警卫团党委在干部调配、战士提干、改转志愿兵等“热点”问题上,实行指标、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这样做的效果很好,官兵们都心服口服,认为团党委办事公道。
从这个团党委的实践,人们不难悟出一个道理,即办事公开,才能做到公道。为什么呢?因为办事公开,有了透明度,领导干部公道与否,群众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即使有人想搞点名堂,以权谋私,在众目睽睽下,他就不敢了。办事公开,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使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处理诸如用人、花钱等问题上,能够秉公办事,杜绝不正之风。
办事公开,才能公道,这个道理许多同志是懂得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些能公开的事却不公开办呢?这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规章制度不完备,不是每件事情都有法可依;二是我们有的领导干部素质不高,甚至风气不正。例如在用人问题上,谁对他吹吹拍拍、言听计从,或者给他送重礼,他就提拔重用。反之,谁经常提意见,对他不搞“感情投入”那一套,即使这位干部德才兼备,他不仅不会提拔,而且还经常给“小鞋”穿。如此这般,他在用人问题上怎么会公开呢!
写到这里,笔者想起宋平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期间说的一段话:“在用人、办事、花钱诸方面,都要订出规章制度,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希望我们所有的领导干部都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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