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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润滑剂,还是腐蚀剂?——南通市回扣中存在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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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征文

  是润滑剂,还是腐蚀剂?——南通市回扣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部分企业在销售活动中,采取给回扣的手段(一般是指在购销活动中,卖方从买方所付的款额中扣出一部分返还给买方人员或买方代理人的款项)。回扣,有人称其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有人斥之为腐蚀剂。为此,我们对市里45家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发现回扣带来了不少问题,值得重视。
回扣,大致分为明扣和暗扣两种形式。
明扣,是以订货会、产品推销会的会务费,或以宣传费、包装费、“优惠”差价、赞助费等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
暗扣,则是除给现金外,有的给实物,有的给代币购物券、兑奖券,甚至还有给安装电话、装饰住房、安排旅游、报销费用等。
回扣作为一种经销手段,开始时在一些乡镇企业经营活动中私下进行;后来回扣逐步出现在交易场上,洽谈桌上,订货会上。一些国有企业为了推销产品也不得不运用回扣手段。如今,工厂推销产品搞回扣,采购紧俏的商品和原材料搞回扣,商店推销商品搞回扣,做广告、拉赞助搞回扣,销售图书搞回扣,机关团体订阅报纸杂志搞回扣,就连为公共事业募捐、招生费、培训费也给回扣。
回扣直接反映在票据上或帐面上的,一般都归集体所有。我市一家最大的批发零售商场,去年所得的这类回扣就达13.67万元。但是,能够做到回扣缴公的,除具备较完备的制约机制外,还需要当事人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现在较普遍的,是当事人将回扣装入自己腰包。不少供销人员和参与商品交易的领导干部靠回扣很快“富”起来了。
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的回扣风已给国家、社会带来了种种危害。
国家财政受损。企业搞回扣一般不入帐,不少是巧立名目摊入成本,反过来转嫁给消费者。而单位或集体收受的回扣,一般都作为奖金或福利给个人,有的甚至私分。个人收受的回扣除少数人上缴外,大部分则不见痕迹,造成了国家税利的严重流失。
劣质产品泛滥。某县一位私营机电设备厂,由于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低劣,虽重金聘请推销员四处奔波,仍无济于事。后来,老板给某市机电设备供销公司主管进货的科长一笔数目可观的回扣,这家公司一下子就买走了15万元的劣质产品。据了解,在一些企业经营人员中,没有回扣不进货,拿了回扣乱进货,进次货、进假货的现象已屡见不鲜。
败坏社会风气。单位搞到的回扣,一般作为小金库的财源,为违反财经纪律、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奖金实物提供了条件。某县绒线厂会计与一供销员采购货物时,公然向某市针织内衣厂提出要弄点好处,并愿意加价。这个会计给这个厂汇去购货款11.4万元,然后拿回扣7000元与有关人员私分。从一些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案件表明,通过回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例逐年上升。
对回扣带来的种种问题,绝不能任其泛滥。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做好经营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各级干部的廉政意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执纪,逐步限制、直到刹住回扣带来的歪风。
江苏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顾宗轩
编后市场竞争中出现的回扣现象,已引起人们的关注。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个人不能索取或收受回扣,否则按行贿、受贿惩处;国家机关及个人不能以任何名义索取佣金。但是,回扣风依然固我,且愈演愈烈。回扣不同于提供服务时支取的佣金;收受回扣的人一般是利用职务之便,其身份不同于收取佣金的经纪人。对回扣风带来的严重后果,必须给予正视,否则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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