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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问题透视之二不能用“摊派”的办法搞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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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07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民负担问题透视之二
不能用“摊派”的办法搞建设
本报记者凌志军
“人民的事业人民办”,今天,在农村里,这已成为非常流行的一句话。
但是,不同的人对这句话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政府部门和干部常常拿它作理由向农民收钱、派工。
农民们则抱怨说:“办不尽用之于民的事,收不完取之于民的钱”。
加快发展本是今日中国的主旋律,大家都盯着左邻右舍,争先恐后。记者在各地采访,只觉得干部中间,这种气氛更甚。“为官一场,造福一方”,是他们普遍的心愿。应当说,这种想法并不错。不过,好的愿望之中,也有不好的思路。比如,有一种逻辑正在流行起来:只要为了建设,向农民伸手有理。干部急功近利,拉开架子,信誓旦旦,为民办事,今年八件,明年十件,无奈心有余而钱不足,于是件件都要农民掏票子。
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建设当然需要投入,国家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要农民投入一点也是情理中事。假如农民把自己的“血和汗”真正地用到实实在在的事业,也不至于怨气很大。现在,让农民最为不满的事情是,所谓“建设”。一个例证叫作“达标创优”。政府的部门自作主张地定出若干标准,然后就要农民出钱出力,“达标”者为优,“不达标”者受罚。这是目前农村相当盛行的一件事。根据农业部的一项调查,有22个部门强制推行了各自的“达标创优”,这种活动在农村里至少有几十项。一个几百人的村子,要做成这些事,少则上万元,多则数十万元。其中多数钱其实是买了一个“花架子”。举个例子,山东沂水县搞派出所的“达标”,规定每乡派出所必须集18万元,建18间房,某乡派出所只有两个人,为了“达标”也要一轮一轮地敛钱,一排一排地建房子。还有一件事,辽宁西丰县根据上级的指标,要每乡每村悬挂精神文明“达标展示牌”,强制购买,200元一个。某乡敬老院,也必须掏出17000多元修门楼来“达标”。如此“建设”,真的少假的多,实的少虚的多,说劳民伤财似乎不过分。所以有农民说,什么“创优”,分明是“添忧”。虚的东西多了,反把实的事情搞虚了。
“人民的事业人民办”,这句话本身并不错。不过,要使这话实行起来不会改变味道,还要有一个前提:我们一切建设的出发点是造福人民,而不是造福少数人或者少数部门。否则,人民的“血汗”就不是办了人民的事业,而是办了干部的“功业”。比如现在农村里都讲社会化服务,农民的产销活动也确实需要服务,所以他们有“想服务,盼服务”的说法。可是在不少地方,“服务”竟然也会变成“摊派”:摊派保险、摊派种子、摊派农药、摊派化肥、摊派技术……“摊派”的后面,还有罚款,你不接受“服务”,就要罚。农民怎能不叹:“服务来了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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