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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问题透视之三站在农民的角度想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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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08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民负担问题透视之三
站在农民的角度想问题
本报记者何加正
一位有多年农村工作经历的县委书记不无抱怨地说:现在一说农民负担,好像都是农村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或者作风粗暴、胡作非为所致。农村基层存在不存在这些问题?存在。但也不妨查查,这些不合理负担源头在哪里?
日前,记者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的会议上获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清理有关文件统计出,农村中涉及中央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等项目有93项,其中:收费73项,集资11项,基金2项,其他7项。在93项中,属摊派、强制性的23项。另外,在农村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类达标升级活动有43项;地方各级自行制定的项目有269项;错误的收取和管理方法的还有10余种。共涉及25个部门,加上报刊等摊派,几十个部门都不止。
“部门出点子,农民出票子”,这已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根源。一位基层干部说,上级哪个部门都比我们大,都可要我们干这干哪,不听不行,不办不行,哪家也得罪不起。有些部门活动甚至列入基层干部考核指标,与奖惩报酬挂钩,强化了推行手段。安徽某县的乡长与县长签订的1992年目标责任书,就明确要求乡长要完成8项达标建设任务。在政府行为的压力下,一些基层干部常常用强制手段,让农民出钱、出物。因此,在处罚一些基层干部的违法行为时,一些部门是否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呢?
农村是个大社会,有社会就有社会机构。办好各种机构和各项事业,是农村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关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发展自身事业的愿望并没有错。问题是必须有两个前提:一、加强机构建设、发展各项事业的目的是什么?二、好事能办到什么程度?
一些部门举办各种事业,只不过是部门、小团体的“事业”。有些办成的“事业”在农民头上又狠刮一刀,成为农民身上又一重负担。例如,农产品价格下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本来已让农民吃不消,结果中间又出来许多专门“倒”的机构,倒来倒去,层层剥皮,把生产资料价格倒到农民无法承受的程度。一些部门把办报刊作为生财之道,强行摊派到农民头上;一些乡镇扩充机构,“吃皇粮”的人愈来愈多,过去“八大员”,现在“二十几大员”。
兴办的“机构”和“事业”有没有必要,标准是什么?应该是:受不受农民欢迎,是否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出发点是为农民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还是变着法子在农民身上捞钱,二者大不一样。
一些部门之所以向农民乱伸手,除了群众观念淡薄了,农业基础观念淡薄了以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深入农村少了,深入基层少了,常常用自己的生活标准衡量农民,错误地估计了农民的富裕程度。1989—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率为4.1%,扣除物价因素仅为0.7%,而农民直接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同期却增长了11.8%。这些数字在一些人的头脑里并没有形成直接的感受。一位在北京某部门工作多年的同志,前不久到距北京百把公里的某处农村探望阔别多年的亲戚,脑子里过高的估计立即化为泡影,他感叹道:未想到农民的生活竟那么艰难,和他想象中的差距竟那么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大多数农民毕竟刚刚摆脱贫困,相当多的农村还处于温饱阶段。深入农村,了解农村,对有关部门来说并不是多余的。
党中央、国务院已采取断然措施,下决心减轻农民负担,并要求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率先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这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务院授权农业部公布了一批要取消的农村达标升级活动。人们相信,只要真正站在农民角度想问题,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一定能切实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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