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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卿在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强调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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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张思卿在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强调
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 新华社记者周立宪、本报记者毛磊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今天强调,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中的犯罪案件,仍然是反腐败的重点,也是检验检察机关是否敢动真格的标志。
张思卿是在今天结束的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全国各级人民检察机关今年1至11月共受理群众举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线索21.2万件,立案侦查5.2万件;共查处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1.3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89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46人,副部级干部1人,已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6.7亿元。
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今年在反腐败斗争中有这样三个特点,一是重点查办了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至11月共立案侦查构成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5426人,如平顶山市副市长王乃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图们市委书记梁凤植索贿、受贿案等;共立案侦查贪赃枉法、索贿受贿、非法拘禁人质而构成犯罪的司法人员1631人。
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直接查办了一批机关单位走私犯罪案件,这其中有的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直接组织、指挥走私,有的是边防、海关等缉私部门走私。通过办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有效地遏制了走私犯罪的嚣张气焰。各地检察机关还查办了一批在改革开放和建立新的经济体制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危害经济秩序的重大犯罪案件,如查办了一批在整顿金融秩序和加强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还查办了54件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犯罪案件,查处了3284件假冒商标罪案。
张思卿表示,当前查处一些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机关单位走私、骗税、假冒商标犯罪案件阻力很大,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反腐败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仍存在糊涂认识,担心查办案件会冲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犯罪活动还在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保护主义的庇护下,尚未得到查处。
张思卿提出,检察机关1994年反腐败斗争要在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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