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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市场农业应实现四个转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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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09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发展市场农业应实现四个转变
张文武
农业,作为社会稳定、民心稳定的主导产业,如何尽快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由传统的吃饭农业走向市场农业?当前重点应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转变思想观念。近一两年来,我们常听到一些农村党政干部说“农业不好领导了”,“农民不大听话了”,“你让他种茄子,人家种辣椒”之类的议论。这说明,农民不围绕计划农业的指挥棒转,什么赚钱、什么得益种什么,给计划农业带来冲击。因为农民已经看到,要从富裕奔小康,市场农业已经越来越明显地成为一条最根本的出路。
但是,要发展市场农业,光有群众自发的积极性是不行的,各级领导必须思想上与农民合拍,行动上才能与农民同路。为此,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农村各级党政干部要重点转好两个思想弯子。一是转好由政府行为办农业变为按市场经济规律办农业的弯子。二是转好政府由领导型变服务型发展农业的弯子。坚决、逐步、稳妥地实行“政农分开”。发展市场农业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技术、种子、化肥、农业、科技、人才等难题,绝大部分应由兴办社会化服务实体和通过市场手段解决。
二、转变管理职能。目前各级农业管理机构,绝大多数是靠国家财政养活的管理体制。这些部门吃的是国家财政的“大锅饭”,尽管每年上级给他们订了很多考核工作好坏的指标,但干好干坏从根本上动摇不了这些部门生存的基础。如果政府改变管理方式,除农业的一个综合管理部门,如农委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行使政府权力,搞好农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管理职能外,其他部门如畜牧、农机、林、果、科技推广等办、局改为经济上自负盈亏、经济指标对口负责的实体,把单一的行政关系变为经济关系,在只管“三个一”(即下一级一把手的任免管理权,一个年度双文明建设指标,一个固定资产增值指标)的前提下,把现行的行政、办、局推向市场,让其变为根据市场农业需要向农业提供服务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样可能会大大增强农业管理体制的活力。
三、转变工作重点。发展市场农业,农业工作的重点应从过去侧重于对生产的组织管理,转到服务这个重点上来。从目前情况看,应重点搞好四个方面的服务。一是法律、决策服务。科学地规范市场农业的行为和实施正确的决策,是政府引导发展市场农业的一个工作重点。因此,发展市场农业,政府应为农民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同时,要科学地搞好市场农业的决策,如农田水利建设、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这些决策的科学与否与促进市场农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二是科技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市场农业发展步伐的关键环节。这个问题搞好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就会很快提高,市场农业发展的步伐就会快些。三是信息服务。建立围绕提高农业对市场信号敏感度的社会化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及时搞好农产品需求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四是流通服务。搞流通服务最根本的任务是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应该看到农业发展的趋势是以销定产,绝对不是过去计划农业的以产定销。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把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作为发展市场农业的工作重点,这样才能引导农民围绕市场种田、盯着市场需求赚钱,走发展市场农业之路。
四、转变农业资源配置方式。过去,我们搞高度集中的计划农业,一切资源包括土地资源,都是以无偿的办法进行配置的。这种配置办法既有很大的片面性,也不符合商品交换、商品经济的要求。搞市场经济,发展市场农业,就应该使资源配置商品化、市场化。把无偿配置资源变为有偿化、市场化配置。如土地、矿山、水源、森林,都应建立有偿使用制度,把一些无偿的资源配置,不必要的计划配置统统推向市场,逐步实现商品化配置。这样的资源配置方式才能与发展市场农业的经济运作相结合,使资源配置在计划(指宏观)与市场作用有机结合中实现科学化、合理化、商品化。
(作者为山东威海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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