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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个人承包资产有偿使用济南国合商业小企业实行“公有民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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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09
第2版(经济)
专栏:

  门店个人承包资产有偿使用
济南国合商业小企业实行“公有民营”
本报讯记者贾建舟报道:济南市对国合商业小企业实行“公有民营”改革,有效地克服了企业的短期行为,加快了经营机制的转换。目前,全市2000多家国合小企业中已有1800多家实行了“公有民营”,其中90%以上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
济南市国合小企业中有70%以上处于亏损状况,而且亏损面和亏损额不断增加,有的资不抵债,面临倒闭的困境。近年来,这个市虽然对小企业实行过转、改、租及不同形式的承包,但由于包盈不包亏,许多小企业依旧摆脱不出经营的困境。
去年9月,济南市对国合小企业全面实行“公有民营”改革。就是在企业性质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国家政策不变、隶属关系不变、服务宗旨不变的前提下,将小型门店承包给个人,对公有资产有偿使用,实行全员合同,全额退库,经营权和商品所有权合一,改革一步到位。主要做法是:合理确定承包基数。一次性收回商品资金,有困难可分批收回。同时,实行风险抵押,企业发生经营性亏损时,以风险抵押金抵亏。
济南市国合小企业实行“公有民营”把国营和个体的经营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据统计,实行“公有民营”的小企业普遍增加了经营品种,扩大了服务项目,销售额平均比改革前增长50%以上,上缴利税增长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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