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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映在陕西检查指导文物工作时提出陕西应做到“文物保护甲天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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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6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铁映在陕西检查指导文物工作时提出
陕西应做到“文物保护甲天下”
新华社西安8月25日电(陕西日报记者王文阁、新华社记者王兆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一行8月22日至24日,在陕西检查指导文物工作。他提出,针对新时期文物工作遇到的新问题,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有新思路、新办法,争取做到陕西“文物保护甲天下”。
李铁映同志到达西安后,在陕西省、西安市负责人张勃兴、白清才、刘荣惠、姜信真、崔林涛、傅继德等陪同下,先后视察了汉景帝阳陵、汉长安城遗址、秦阿房宫遗址、唐大明宫遗址,参观了秦兵马俑二号坑发掘工地,半坡博物馆及半坡母系氏族村,了解了文物保护的情况和问题,亲切慰问了辛勤工作的考古工作者。
之后,李铁映同志听取了陕西省、西安市负责人关于文物工作的汇报后,发表了重要讲话。李铁映同志说,陕西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和中华文化的摇篮之一,也是世界人类文化发展的中心之一。陕西的文物数量占全国1/10,质量也高。过去,陕西的文物保护做出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有着历史性的贡献。陕西的文物宝藏多,名气大,因此,要搞好试点,探索新时期保护好文物的路子,希望西安市在古长安这个大舞台上演一台“好戏”,在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思路上、办法上,积极探索,不满足于西安文物甲天下,还应做到西安文物保护甲天下。
在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怎么搞?李铁映同志很赞赏陕西省提出的要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文物工作,使陕西的文物资源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做法。李铁映指出,要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指导下,处理好文物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群众致富、体制改革的关系。文物的管理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管理体制和办法。要把文物保护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还要纳入体制改革之中,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制及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考核,做得好的,要给予奖励。
李铁映还指出,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要有当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参与,这样做文物工作才有基础。陕西省及重点地、市立法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西安市文物集中,保护任务重,可以考虑搞一个文物保护基金会,接受中外人士和社团的捐赠。
最后,李铁映同志就咸阳、西安发生的几起破坏古遗址、盗掘古墓葬的典型案件,强调要及时查处,依法办事,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对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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