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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对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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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事部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对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管理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为了进一步做好部级荣誉称号的评审表彰工作,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人事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对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的管理。
通知说,近年来,国务院各工作部门普遍开展了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模范人物,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但是,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称号名称繁多、重复奖励、次数偏多、数量不当,影响了授予荣誉称号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今后国务院各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在其称号前冠以系统名称。“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企业职工和农民。“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对象的范围应限制在本系统内,一般不搞跨系统的行业评选表彰活动。要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和条件。同时,建立部级荣誉称号评审表彰工作的计划申报制度。
通知说,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发奖章和证书,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与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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