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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创造了好的社会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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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29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
为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创造了好的社会环境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刘思扬汪金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重视关心残疾人事业,在建立健全残疾人组织、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发展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康复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创造了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为了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国务院于1986年成立了由21个部委和残疾人组织参加的联合国残疾人10年中国组织委员会。随后,全国各省市也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人牵头的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1988年,国务院确定由一名国务委员负责残疾人工作;1993年9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34个部门和团体的负责人担任委员。这表明我国政府将残疾人工作提到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实际情况,1987年12月9日,国务院同意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88年3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地方各级残疾人组织也相继成立,成为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
198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政部、统计局、计委、卫生部、公安部、财政部等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组织了4万多名调查员,对全国残疾人进行了首次大规模的抽样调查,基本摸清了残疾人的人数、年龄结构、致残原因、地区分布,以及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婚姻和生活状况,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从1988年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准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1—1995)和《全国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方案》、《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使残疾人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各个方面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有80万残疾人在5.6万个福利企业中就业,140万残疾人在其它企业就业;全国有盲、聋和弱智学校1100多所,普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3568个,在校的残疾学生达37万人,7000多名残疾人进入普通大学,专门为残疾人建立了370个职业培训机构、60所职业学校;在残疾人康复方面,全国有103万白内障患者复明,5万聋儿开口说话,36万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得到矫治。同时,国家还设立了康复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帮助500多个县的残疾人解决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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