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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不能放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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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22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警戒线

  暴利:不能放任
李智平
时下,离谱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受到普遍关注。
北京东四某名表城,一只镶钻的瑞士产尊皇金表,去年标价99.8万元,现在已涨到了122.49万元。某高档购物中心摆出了128万元一把的工艺扇子和100万元一块的抽纱台布。各大都市的皮革时装,今冬价格较之一年前几乎涨了一倍。
3位日商被3名舞女引到上海某饭店。坐定后,其中一位先生要了一听青岛啤酒,另一位被强拉着跳了几圈舞。45分钟后结帐需付13万日元。反复交涉后付了10万日元才得以脱身,合人民币8100多元。
在上海另一家歌舞厅,饮料的标价是:人头马XO每杯(约3—5盎司)338元;清凉世界每杯118元;矿泉水每瓶40元;雪碧每听35元;椰奶每听40元;青岛啤酒每听45元;大亨果茶每瓶50元;绿茶每杯35元;水果拼盘150元;小吃每盘30元。
类似离奇的价格,人们无从知道其中的利润率到底是多少,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价格放开后要防止暴利!
谋利,是经营者的正当行为,而“暴利”,则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在短时间牟取巨大的利润。当新旧价格机制转换中宏观调控法规的滞后和管理难以达到严密程度时,暴利现象最容易发生。
暴利诱使许多原本规矩的生意人不再安心于靠勤劳、智慧和薄利多销来获得正当利润。比如,销售一台3000元的家用电脑,商家可获利300元,但有的电脑商店已把这10%的利润率不放在眼里,不愿经营;商店对针头线脑等小商品更不屑经营。
消费是个人行为,但非正常的消费心态和行为是暴利现象的催化剂。北京某少妇闲得发慌,便花10万元买来一条宫廷狗终日相伴。福建一个体户炒股发了财,就自费10万元在花园饭店“潇洒”地办了婚礼。这种奢靡现象无疑为某些经营者获取暴利推了一臂之力。
公款消费更为暴利现象推波助澜。井冈山老区某药厂厂长在北京某肥牛海鲜酒家请客,满以为500元打住了,谁知竟收了1700元。临末了,还被男服务员“幽默”了一回:谁让你们公家人是“肥牛”呢?据报载,广东一酒楼的一公款宴席,喝的是数万元一瓶的洋酒,为了炫耀,主人临走时花1万元买走了那只洋酒瓶。
暴利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它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了社会风气,扩大了社会分配不公,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使国家蒙受了巨额损失。
市场机制是一只无形的手,调节着整个社会的需求。然而,主导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则要求,商品交换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价格与价值要基本相吻合,价格因供求关系随着价值上下波动。而暴利现象则违背了规则,扭曲了供求关系。这就提醒我们,搞市场经济,不能放任暴利现象。
据国家计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专家介绍,控制通货膨胀尤其要遏制暴利,要通过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予以调控。要制定《反暴利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法规。在这方面,上海市物价局已先行一步,不久将出台遏制获取暴利的地方性反暴利法规。
市场,呼唤着《反暴利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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