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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反走私的警钟长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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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02
第2版(经济)
专栏:

  让反走私的警钟长鸣
本报评论员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各项改革,必须有一个宽松、稳定、健康的环境。而走私的泛滥严重冲击国内市场,扰乱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发展,破坏正常的对外贸易和投资环境。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干部队伍,损害国家主权和尊严,直接威胁改革开放和大好形势的发展。打击走私是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面临的一项长期的斗争。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走私工作,把打击走私作为反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去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后,全国各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反腐败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了打击走私的联合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缉私部门通力合作,“海上抓、口岸堵、陆上查、市场管、处罚严”,把猖獗一时的香烟、汽车走私狂潮压了下去,一度泛滥的走私势头得到了遏制。
一年来,反走私斗争虽然已取得重大成果,但任务仍很艰巨,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分析反走私斗争的形势。当前要特别引起我们注意的是,香烟走私在某些地区再度猖獗;东南沿海的“三无”船舶走私仍很严重;利用假单证、假印章、假签名的走私手法不断翻新,愈演愈烈;聚众暴力抗拒缉私的恶性案件在一些地区屡有发生,等等。现在仍有个别地方的基层领导、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对反走私斗争态度暧昧,甚至纵容、包庇、参与走私活动;有的地区打击走私的力度、声势和当地走私的严重程度不相称,实际上是打击不力;还有的执法部门对打击走私不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严惩,而是以罚代没,以罚代刑,假罚真放。这些,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是靠走私实现经济发展和繁荣的。“走私致富论”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听任走私泛滥只能是自毁“长城”,各级领导要从政治高度和国家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反走私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进一步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让反走私的警钟长鸣。
一是要继续组织好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各地要根据本地区走私的重点物品、重点渠道、重点区域,及时制定专项斗争的具体行动方案,集中力量,形成打击声势,以解决当前的走私热点问题,防止大规模走私的回潮。组织专项斗争要与常抓不懈结合起来,打击行动要反复进行,连续突击,不给走私分子以喘息之机;同时加强各部门、各省、市、区之间的配合,互通情况,协调行动,地区之间的结合部不能留空白。
二是要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狠抓走私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是打击、震慑走私分子,教育干部群众,防止走私回潮的有效措施。查处走私大案要案关键是领导要下决心,要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一起抓。在走私严重的地方,应当把反走私斗争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对走私大案要案下决心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对暴力抗拒缉私等恶性案件的犯罪分子,要采取坚决措施,依法严惩。
三是要建立健全反走私领导责任制,搞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反走私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斗争,中国这么大,单靠中央重视是不够的,必须明确打击走私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落实反走私领导责任制,层层负责,直到一个乡,一个村,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找那里的党政领导,这样才能把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分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走私犯罪活动的新特点、新动向,密切注意口岸、边境、海上走私动态,适时地、有针对性地、主动地部署反走私斗争,切实做到查处与综合治理并举,打击与防范结合,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不断夺取反走私斗争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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