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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映在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土地使用和管理新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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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03
第2版(经济)
专栏:

  李铁映在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
建立土地使用和管理新制度
本报北京9月2日讯新华社记者赵连庆、本报记者蒋亚平报道:国务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今天在京强调,必须在我国真正确立和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地位,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土地使用和管理的新制度。
李铁映是在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闭幕式上作出上述要求的。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并讲了话。
李铁映指出,人均耕地少,土地公有制,我国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是我国土地问题的三个基本国情。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在我国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建立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管理体制和发展经济的指导原则,关系到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破坏、乱占耕地,就是破坏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一定要像贯彻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政策一样,贯彻好土地基本国策。
李铁映说,土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国情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土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概括地讲,就是建立一种能够有效保护、合理使用土地和科学管理的制度。改革是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正确划分管理权限,土地管理要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合理使用土地,有利于经济发展。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深化改革,认真研究和处理好当前土地使用和管理上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李铁映在讲话中谈到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政府职责、土地行政划拨、土地市场、土地经营者、土地的有偿使用和收益、城市土地使用、农村土地、企事业单位土地、外商使用土地、土地管理法制等问题。李铁映强调,必须明确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资产,必须由国家管理,而且必须坚持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土地管理权限要集中,不能逐级下放,该中央管的,必须由中央管,以保证国家宏观调控和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实现土地的有效管理,首先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就是法规,必须有权威;行政划拨的土地,是国家一笔巨大的物质财富,要特别注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由国家垄断,由国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供应渠道、出让价格、土地用途和实行权属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要由国家严格监督管理,对土地经营者的资格要有所限定,不能任何人都参与土地经营;土地交易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收益属于国家,老城市的改造、规划,要考虑到城市发展的现代化方向,也要考虑到土地资产效益,自觉地按市场要求去配置土地资源。集体土地不经国家征用不得出让,不得入市交易,非农建设用地一定要严格控制;企业的土地资产首先要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搞好地价评估,以利用级差地租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土地管理要法制化。以法治土,依法用地,尽快制订《土地法》和其他法规。
李铁映最后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制度改革的领导,把这一改革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要大力宣传保护土地资源这项基本国策。从中小学就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教育。
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主持了今天的会议,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刘志峰作了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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