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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要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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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05
第3版(农村经济)
专栏:编后

权属要清
我国数以万计的水利工程,大多是为农业服务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长期以来,这些设施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受益权三权不明,责任不清,利益不直接,以至引发出一些消极现象:水利设施是大伙的,却无人负责;用水不计成本,大家争喝“大锅水”;想建新的水利工程,集体财力不足,农户又势单力薄,想干而干不起来。
博爱县的经验证明,关键在权属要清。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将集体、个人的力量聚集起来,组成新的利益共同体,让利益这条纽带把合作组织内部成员紧紧拴在一起,风险共担,好处共享,就能较好地解决过去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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