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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世界渔业的未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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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06
第7版(国际)
专栏:联合国通讯

  为了世界渔业的未来
本报记者许世铨何洪泽
今年8月15日至26日,来自世界96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在联合国纽约总部举行了《联合国跨界鱼类和高度洄游鱼类会议》。代表们在如何使人类能持续地使用海洋生物资源、更好地规划全球渔业未来这一重大问题上,达成了更多的共识,为在下届联大会议上制定出最后文件奠定了基础。
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概括为4个方面。其一,关于会议最终通过的文件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些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的国家,如加拿大、挪威以及阿根廷等南美国家,主张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一些远洋捕鱼能力较强的国家,如日本、韩国、波兰及欧洲联盟国家则认为,联合国刚刚批准的《海洋法公约》已有相关的条款,不必再搞平行的条约。各国代表在这个问题上未能完全消除分歧,但会议结束时公布的协议草案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并成为下届会议讨论的基础。
其二,关于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的养护和管理机制问题。一些国家,主要是沿海国家主张,和经济专属区毗邻的公海由专属区国家管理,但许多国家认为,这有悖于《海洋法公约》赋予各国在公海上享有的权利。这些国家主张建立开放的、透明的区域性组织,由这样的组织与有关国家解决在邻近经济专属区公海上出现的问题,反对单方面采取行动。
其三,关于在公海上的执法问题。有些沿海国家主张它们有权在毗邻它们经济专属区的公海上,登临、检查、扣留船旗国(即远洋捕鱼国)的渔船。这个问题立即引起争议。许多国家认为,这种主张不符合《海洋法公约》的精神及国际挂旗协定,争端应通过地区或国际机构协商解决,违规船只应由其所属国予以法律制裁。
其四,有关闭海和半闭海的问题。根据《海洋法公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经济专属区环绕的有狭窄出口的海域称为闭海或半闭海。有的国家主张,由一个国家的专属区环绕的这种海域由该国管理。这一主张受到多数国家的反对,认为这是对公海原则的否定。
中国代表主张妥善地管理和养护海洋鱼类资源,以便人类能在持续地使用这一资源的共同目标下,公平合理地考虑沿海国及远洋国的利益和要求。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积极响应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合理要求,促请国际社会为它们提供援助,提高它们管理和养护其渔业资源的能力和技术,并发展它们的远洋捕渔业。近年来中国水产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重视发展水产养殖业的经验也受到了许多与会代表的重视和赞扬。1993年中国水产总量达1826万吨,居世界领先地位,其中一半以上为养殖水产品。这有利于保护海洋鱼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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