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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人类与野生动物和睦相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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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06
第11版(科技园地)
专栏:科学杂谈

  愿人类与野生动物和睦相处
李玉铭
近几年,随着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群众的保护意识普遍有所提高,各地林业部门加强了对这项资源的管理,制定了禁猎规定,一些地方野生动物资源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各地有关野生动物损害群众庄稼、牲畜的反映也逐渐多起来。
云南省一些县、市反映,这几年大象、猴子、野牛、鹦鹉等毁坏庄稼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个三到五头的象群,一昼夜间连吃带踏,可将几百亩的庄稼夷为平地;玉米是当地的主要农作物,也是鹦鹉的主要食物,一群几十只的鹦鹉,有时会使农民的几十亩玉米颗粒无收。据云南省林业厅调查估算,全省每年因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达七八十万元。四川、贵州等地反映,近几年黑熊、猕猴数量增加,给农作物造成很大损失;黑龙江、新疆、内蒙古一些地方,也出现了马鹿、黄羊及豺、狼损害林业、牧业生产的情况。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以补偿。对此,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已采取了一定措施。例如对自然保护区内实行群众保护承包责任制,向承包农户支付承包费,或者对农民进行生产扶持等,但往往仍不能弥补群众的实际损失。地方领导和林业部门的同志担心,长此下去,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会失去群众的支持,而一旦野生动物资源遭受破坏又无法向上级交代,因而成为困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一大难题。
那么,造成日益严重的野生动物损害庄稼、牲畜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据笔者在对此反映最强烈的云南、四川所见,到处毁林开荒、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原有的栖息环境大量遭受破坏,造成生态失衡,是发生野生动物伤害庄稼、牲畜的最主要原因。农民盲目地扩大耕地,大片林地被开垦。这些耕地有的远离村舍,有的则被高高地“挂”在山上,成了一些野生动物的“取食地”。而乱捕滥猎的结果是:中、小型动物被大量猎杀后,造成豺、狼、虎、豹等野生动物食物短缺,必然殃及群众的牛羊。食肉动物大量减少后,野猪、黑熊等动物因失去天敌控制,有可能大量繁衍,致使农作物受损。
因此,当前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群众庄稼、牲畜的问题,并非是由于野生动物数量大量增加,出现所谓种群扩散现象,而是由于不正当的人为活动造成生态失衡,以及某些落后的生产习惯造成的。因此,单纯依靠政府给受害农民经济补偿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应当全面研究,依据有关法律,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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