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秉公办案不怕威胁英勇献身春香获“全国优秀纪检干部”称号中纪委要求学习春香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的革命精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07
第2版(要闻)
专栏:

  秉公办案不怕威胁英勇献身
春香获“全国优秀纪检干部”称号
中纪委要求学习春香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的革命精神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6日电(记者汤计)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前决定追授春香同志“全国优秀纪检干部”荣誉称号。
1994年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白音淖尔苏木专职纪检委员春香,在调查苏木兽医站站长包石柱经济问题时,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不怕威胁,不幸被包石柱杀害。
春香同志忠于党的事业,兢兢业业,忘我工作,不为名,不为利,多次受到表彰。特别是担任专职纪检委员以来,热爱本职工作,刚直不阿,敢于碰硬,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党的忠诚卫士。
中纪委在决定中说,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春香同志忠于党和人民,无私无畏,恪尽职守,勇于献身纪检、监察事业的革命精神,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积极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进一步维护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也宣布,追认春香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革命烈士称号,并在科右中旗隆重集会,沉痛悼念为维护党纪党风而英勇献身的优秀纪检干部春香。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