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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明”的“申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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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3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经济茶座

  关于“申明”的“申明”
郭珊玖
在报纸或广播电视中,常常耳闻目睹一些厂家的“正名”、“正告”、“申明”。诸如:“我厂生产的××牌产品历来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但最近一段时间在市场上发现了一批盗用我厂名义生产的××产品。为此敬告消费者,请认准××牌商标,谨防假冒”……
初次听到这些话语,觉得“申明”或多或少反映了厂家对自己产品认真负责的态度。然而,随着“申明”竞相涌现,心中不免萌发了一些怀疑。这种自我表白,何以让人信以为真?“申明”本为打假,既然“假冒”之流损害厂家声誉,侵犯公众利益,为何不以“追根溯源”的方式去捕杀之,消除之!
在众多“申明”、“正告”之中,确有不少是真不是假,是企业被“假冒”困扰无奈的举动。值得同情。有些真正深入人心的名牌厂家通过这种宣传,也收到一定好的效果。但也发现了“申明”、“正告”有假冒之事。
以例为证。甲地一家生产××卷烟的工厂,为赚取昧心钱,接二连三地以假作真、以劣充优,还大方地通过媒体推出所谓的“申明”,以掩盖东窗事发的劣行。
无独有偶,乙地一家生产企业,因原材料不合格,生产出来的产品大都作废次品处理,为了挽救损失,该企业将废次品掺入合格品中,一道出售,同时,不惜重金在电视上大做广告“优质优价”。此丑行被报端披露后,该企业还在电视上大喊“申明”云云,结果是贼喊抓贼的丑剧。
假“申明”者看似聪明,实则不然。他们想出的这个点子可能比作广告划算得多,内容具有严肃性,让公众看后感觉真有其事。而一旦被消费者识破,岂不是“死定了?”这种弄巧成拙大都会有相反的报应。因为市场是开放的,信息真假封闭不住;消费者眼睛是睁开的,眼光越来越明亮,蒙骗式的经营,不论看似如何高明,充其量只能是“一锤子”买卖。“昙花”很美,不过才有“一现”,何况是假“昙花”呢!真昙花的“一现”现出的是美,而假昙花这“一现”会现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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