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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提前取亦能保利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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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3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

  定期存款提前取亦能保利息
田南谭笑天赵娜
储户老王1991年6月3日在沈阳交通银行存入一笔1万元3年期的储蓄存款,今年6月3日到期。可5月29日,老王因急事需用8000元现金,只好到银行提前取款。他粗算一笔帐,8000元定期变活期,利息要少得1000元左右。可巧,这家银行开办了新储种——一种可用存单抵押、办理贷款的业务,老王欣然用存单抵押了8000元。5天后存款到期,全部利息按定期计算,老王得到利息和保值贴补共3966.80元。如不采取抵押贷款方式,老王第三年的存款利息将由定期变活期,前后加起只能得利息2182.92元。银行的新储种,使老王少损失利息1771.88元(已扣除老王5天的贷款利息12元)。
沈阳交通银行开办的这一便民新储种全称叫“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在全国是首创。储户用一年期以上定期储蓄存款单或大额存单作抵押,便可在所存储蓄所取得一定期限、一定金额的贷款。这项业务自去年10月推出至今已办理几十笔,贷款金额150万元左右。
储户评价这项业务时,归纳了以下3个优点:方便储户,解决了群众急需用款又不损失多少利息的实际问题;手续简便,只要持定期储蓄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存单开户的储蓄所填写借款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经审查批准就可以了;利率合理,该种贷款的利率有两个档次,即:6个月以内9‰,一年10.98‰,群众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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