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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乌纱帽端起泥饭碗——记山西省运城地区经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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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3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在司法行政战线上

  不戴乌纱帽端起泥饭碗
——记山西省运城地区经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升
张雪寒张皞李学东
1993年3月,山西省运城地区爆出一条新闻:42岁的地委政研室经济科科长张旭升不端“铁饭碗”,创办起全区首家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的合作制律师服务机构——河东律师事务所(运城地区经贸律师事务所的前身)。
消息传出,全城哗然。面对社会上的风言冷语,张旭升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坚定了他办好律师事务所的决心和信心。
张旭升24岁时就开始担任农村基层干部,既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还有10多年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的实践。但是要建合作制所,谈何容易?合作人有了,可所址、办公设施、资金等都还没有着落。面对种种困难,张旭升昼夜兼程进省城,跑银行,找司法机关。经过3个多月的辛勤奔波,“河东律师事务所”的牌子终于挂起来了。
张旭升办案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去年,他接受了一起云南当事人委托起诉本地一家大企业的案件。本地这家企业托关系,找后台,劝他辞去委托,代理自己一方参与诉讼。好心的人也劝他,这起案子背景复杂,难以把握,可他说:律师代表着正义、公正,既接受了委托,就要负责到底,岂能畏于权势中途倒戈,失信于当事人呢?他顶住种种压力,不分白天黑夜进行调查取证,掌握了大量的事实材料。在法庭上,他发表了证据充实、分析透彻、逻辑严密的代理词,赢得满堂喝彩,最终为那位素不相识的云南人打赢了官司。
在张旭升的律师事务所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农村来的、经济困难的老人、妇女,不论是咨询、代书还是代理,一律免费或减半收费;对于明知无理或根本没有胜诉可能的案件,决不让当事人花冤枉钱,劝其和解或息诉。
张旭升曾代理过万荣县一起荒坡地承包合同案。发包方为村委会,承包方是该村村民。1985年发包时荒坡上仅有少数果苗,经承包人几年辛勤开垦,现已培育成为一个30亩的大果园。部分村民害“红眼病”,多次找村委会闹事,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否则便哄抢果园。于是,村委会便单方面中止了合同。分析案情后张旭升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村委会的作法显然是违法的,这场官司绝对能打赢。但他考虑到若法院依法强行判决,村民们不服,万一苹果园遭抢,岂不酿成更大的纠纷?经他再三做工作,承包人主动与村委会和解,此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党和人民不会忘记他:“执法模范”、“优秀律师”、“山西省司法战线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接连落到张旭升头上。在成绩面前,他总是谦虚地说:“我是党员,所做的工作离党的要求还差得远哩,我要继续为律师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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