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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的悲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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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3
第11版(文化)
专栏:文苑杂咀

  古墓的悲诉
周庆
入土为安,在中国的大多数人群中,这是延续了几千年的葬俗。
近几十年有条件的城镇普遍实行火葬,把关于土葬的话题,留给了考古界,留给了仍然实行土葬的那部分农村。
古人的认识很有限,他们猜度自己瞑目之后命运还会延续,希望葬于风水宝地,给子孙带来好运;他们相信逝去的人还有种种物质需求,特别是生活优裕的人,希望陪葬、厚葬;他们甚至迷信魂灵到冥界仍有必要打点阎罗判官,以求早点超生。这愚昧的代价,造成死人挤占活人耕地,并使大量财富化为尘土。逝者已矣,留给后人的只有慨叹。
古人的葬俗唯一值得后人体谅的,是他们不希望对坟墓有所惊动。在他们的观念里,死无葬身之地已是最恶毒的诅咒,若葬后又被抛骨荒野,魂归无处,人心何堪!
除了少数出于科学研究的发掘之外,让古人依愿安静地化为大地的一部分,这应是每一个现代人起码的文明。
令人震惊的是,一段时期内,盗掘古墓的行为愈演愈烈,古人、今人都受到极大扰动。
在华夏文明的主要孕育地之一的陕西省,千余座古墓在悲诉:它们已被掘得一片狼藉。有的盗墓者连本族和现代人的墓葬也不放过。某村周围4平方公里内,盗墓探孔万余个,大量古墓遭到毁灭性的破坏。
文物大省山西境内一处早期晋国王陵内的五位晋侯墓几乎被盗空。其他如魏国早期禹王城古墓、虞国诸侯墓、古潞国墓、虢国墓等,均被盗掘。
此风不独晋陕有,江南江北几度闻。
既不是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又不属有选择的科学考古,更没有经过文物管理部门的审批,盗墓者只是为了盗掘古墓中几种随葬品,便对祖宗如此无情无义!这些古墓历经几千、几百年风雨浸蚀而得以幸存,遭数度兵燹之灾而偶在,如今毁于一旦,不仅大量文物在胡挖滥炸中被毁,珍贵的考古环境不复存在,也使古墓所包含的人文、社会、科技信息密码永久地消失,这无疑是对现代文明无以复加的愚弄。
中国历朝历代都有严格保护墓葬的法律。以唐律为例,毁损墓碑、墓地石兽判刑一年,盗取陵园内草木判刑二年半,盗取一般人坟地内树木处杖一百,打开棺椁处绞。
今日盗墓更为国法不容。古墓文物是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文物,为国家所有,一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受国家保护,私自盗掘就是犯罪行为。
伴随着几千年的葬俗和不断完善的保护墓葬的法律,民间也形成了保护墓葬的乡俗,盗墓贼历来是为乡人所不齿,有如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既然盗墓从古至今为法、理、情所不容,为什么还会有人铤而走险,屡禁不止呢?说穿了就是为了发“死人财”。财从何来?从文物的非法交易中来。为今之计,要保护古墓文物,一是要在有古墓的地区对群众宣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是慢功,要锲而不舍地做下去;二是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盗掘古墓者给予打击和制裁;三是要坚决切断攫取不义之财的渠道,取缔文物非法交易市场和非法交易活动。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比较有效地逐步遏止盗掘古墓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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