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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社科基金资助研究课题开始申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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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本年度社科基金资助研究课题开始申报
本报讯《199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将于9月15日发布,并开始申报工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在15日的《光明日报》上刊登《发布199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课题指南和关于申报工作的公告》。
今年公开申报的课题种类为199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一般项目(即“中华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课题”)和青年项目(即“青年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课题”)。《课题指南》按学科设置,有18个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没包括在内),共282个条目,同时指导这两类课题的申报。这些条目均为方向范围性选题,申请人可据此自行选择设计具体课题。受理课题申报工作的起止日期为199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今年的《课题指南》和申报工作,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把加强、深化、拓展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强调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针,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重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贯彻重在建设以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为了提高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质量,今年将改进年度项目的申报、评审办法。在面向全国、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由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和指定单位按照课题指南和有关规定,在广泛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评议,按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下达的限额择优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推荐申报,然后经全国评审会议评审,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立项。推荐的申报课题必须经过省(区、市)级或相应级别的学术组织审议产生,并经有关领导机构审定。
据了解,今年北京地区的申报工作作了一些调整,原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的北京地区的课题申报分别划归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和国家教委社科发展研究中心办理。具体分管范围如下:(1)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办理本院的课题申报;(2)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中央党校的课题申报由中央党校科研部办理;(3)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由国家教委社科发展研究中心办理。全国社科规划办不再直接受理北京地区的课题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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