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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参政议政新路子——来自黑龙江省政协的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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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4
第5版(参政议政)
专栏:

  探索参政议政新路子
——来自黑龙江省政协的调查报告
雅黎
当前,各级政协组织都在认真探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新路子,黑龙江省政协在这方面已先行一步。
他们针对政协的一些规定和制度还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规范和程序,可操作性不强,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必须——
    从制度建设入手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周文华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个渐进的过程,有些问题一时还难以做出全国性的规定,地方可以先试验;一时还难以形成法律,可以通过中共党委领导的方式制定对各方面都提出一定要求的规定。
去年6月,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部署,由省政协党组和省委统战部负责,抽调26名领导干部,用20多天时间,深入到10个市、3个地区、13个县(市、区),对《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这两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他们发现——
    经验来自基层
检查结果表明,全省许多市、县在协商监督方面充实了新的内容,创造了新的形式,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注入了新的活力。比如,在政治协商方面,中共佳木斯市委建立了“三二一”协商制度(市委每3个月召开一次协商会,两个月召开一次双月座谈会,一个月召开一次秘书长联系会);中共牡丹江市委制定了“三在前”制度,即:协商在市委讨论之前,在政府决策之前,在人大通过之前;鹤岗市和佳木斯市提出市政府主要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后,先提请市政协常委会议征求意见,再提交市人大审议任命。在民主监督方面,中共佳木斯市委主动邀请市政协和民主党派的负责同志,参加市委对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考核工作。虎林县政协根据中共虎林县委的意见,配合县人大对县法院、检察院工作进行评议,“两院”根据评议的结果,依法纠正了18起错案。
尽管这些经验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总结和完善,但它们无疑是在参政议政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大家普遍认为——
    为经济建设服务是个大题目
黑龙江省政协经过实践摸索出一些经验,主要是:积极主动,勇于创新,突出重点,选好题目,提高质量。他们认为,政协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政协与党委、政府所处的位置毕竟不同,政协不承担决策和具体实施的任务。政协既要做到胸怀全局,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把握工作的“度”。选题要适当,抓那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政协能够抓得了、抓得好的问题,而不抓那些力所不及,搞不透、搞不好的问题;抓那些党委和政府已注意到但一时还难以腾出精力去抓的问题。同时,选题数量要少而精,要求质求深。政协的调查研究,应以资政价值为工作取向,以调研成果转化为党政决策为主要衡量标准。
一年多来,黑龙江省政协就是按照这个思路不遗余力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赢得了省委、省政府以及全省各界人士的赞誉。
…………
实践证明,越是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的参政议政,党委和政府就越重视越支持,各方面对政协就越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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