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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当家作主国家长治久安——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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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5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人民当家作主国家长治久安
——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
40年前的今天,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同志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今天在我国首都北京举行。”会议制定的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郑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全面确立,我国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集中亿万人民群众的利益、意志和智慧的伟大创造。在近代中国,对于我国应当实行一种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许多政党、政治势力都曾提出过自己的主张,做过种种尝试,都失败了。我们党科学地总结了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宝贵经验,研究了其他国家政权建设的情况,根据中国的国情,确定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能够最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集中人民的意志,使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理所当然地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整个政权体系。它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同人民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明确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
40年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和内容,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它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了广泛的人民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能集中决定国家大事,使各级政府能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兼顾了民主和效率两者所长。它还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权力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便于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更有力地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统一行动。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努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重大进展。立法工作成就显著,监督工作逐步改进和加强,审议决定了国家和地方一系列重大事项,选举任命了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加强了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些富有成效的工作,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对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推动和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实践充分证明,要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一贯高度评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为这种制度最符合中国实际,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助于中国的兴旺发达。他斩钉截铁地指出:“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坚持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我们应当认真学习,牢牢掌握。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他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等职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正是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近几年来,我们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又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新进展。
新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宏大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对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寄予更大的期望。我们相信,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能够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发挥更加伟大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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