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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不等于“无为而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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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19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经济随笔

  市场经济不等于“无为而治”
潘承凡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呛水最多的恐怕还是农民。山楂、海狸鼠、哈白兔等辛辛苦苦种养了,却卖不出去,甚至白送人都不受欢迎,这类事时有发生。
农民呛了水,自然求助干部。然而,在西部某著名的黄桃之乡,农民得到了这么一种回答:现在是市场经济啦,要更新观念,你们各人去闯呀!
这些同志对市场经济显然有一种误解,他们大概把市场经济与“无为而治”混为一谈了。其实,绝对是两码事,后者烙有深刻的农业社会的印记。那时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除了交皇粮,几乎从不进入流通领域,搞“无为而治”,让农民自己管好自己的肚皮,确实是省心省事又省力的良策,西汉的文、景二帝,大概要算“无为而治”的典范了。
市场经济是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其内涵和操作远比“农业社会”复杂得多,最起码的是,搞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从此可以撒手不管。在市场经济发源地英国,自由放任、自我调节的市场经济体制只推行了10年光景,政府就开始适度干预。这类干预,日本最为典型,通产省每年都要制定产业政策,对企业进行指导。70年代至80年代,由于通产省的引导有方,日本的大多数企业成功地完成了向高技术产业的转换。农林省对农业的指导也大致如此。日本的这一做法,被外界称作“官民混合调节体系”。
对苍山“蒜薹事件”,读者恐怕记忆犹新,蒜薹之所以成为“事件”,就是因为当年该县政府放弃宏观调控责任,甚至反向操作,堵死民间收购渠道,致使上亿斤的蒜薹烂在地里,烂在路上,烂在县府上。第二年,事件后调整的新县委盖了90多座恒温库,敞开大门欢迎各地客商,仅5天时间就将全县蒜薹收购起来,蒜薹又成为该县农民的摇钱树。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的重要性由此可证。
总而言之,实行市场经济,是要求各级干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而不是撒手不管;市场经济更不能成为某些干部不负责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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