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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也须“打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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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救灾也须“打假”
今年江苏、安徽、四川、湖北等省遭受了几十年以来的特大旱灾,而广东、江西、福建、黑龙江等地又遭受多年不遇的水灾、风灾。党中央对各地灾情十分重视,许多党员、干部在抢险救灾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赞歌。但是,在救灾工作中也应注意防止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隐瞒灾情。一些地区、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报喜不报忧,只宣传本地区领导机关如何带领群众抗旱救灾,而对灾害造成的实际损失尽量少报或不报。
二是夸大灾情。有些干部无灾报有灾,小灾报大灾,尽量多向国家伸手,要资金、物资。
三是借机发财。少数个人主义严重的人,克扣党和政府发给灾民的钱、粮、物,乘机捞一把,发救灾财。
凡此种种都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
天灾难免,救灾天经地义。我们辽阔的祖国大地,每年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灾情,可以说是救灾任务年年有。领导者的责任就是要努力把救灾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对那些在救灾工作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救灾款项者必须予以严惩。
 江苏泗洪县邮电局副局长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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