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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公害广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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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9-20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经济茶座

  忌“公害广告”
湖南陆天旺
一位面有雀斑的小姐从杂志上看到一则化妆品广告:“我部推出最新特效祛斑漂白霜,用后当天见效,一周后雀斑褪尽”……这位小姐如遇救星,急忙汇去180元钱买回两盒。谁知用后半月有余,非但雀斑丝毫未退,反而长出满脸脓疱,她追悔莫及,直怨自己不该轻信广告。
广告本是促销的有力手段,一则如实、健康的广告,可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如今,从电视、报刊、广播中却发现不少“公害广告”。
首先是广告中的女演员越来越“裸”,床上用品、保健用品介绍越来越细。笔者有心数了一下某电视台新闻节目后播出的14个广告,其中9个有类似镜头。再是一些厂家抓住如家长溺爱独生子女的特点,在儿童食品、营养品广告上大做文章。如“要考100分,要喝×××”等等,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药品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中不能出现“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可是一些广告中仍然一再出现类似用语,致使一些患者有病不投医,盲目自购药品服用,轻者延误病情,重者因此丧命。
产品广告的美与丑、益与害,不在于产品本身,在于产品经营者和广告制作者。经营者和广告商们应把广告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多制作健康向上、实事求是的公益广告,切莫做损人利己的“公害广告”。这样的效果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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