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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政府应慎重处理军属外出找子弟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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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0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各地人民政府应慎重处理军属外出找子弟的问题
读者向前来信:今年四月间我由朝鲜回国,经沈阳、北京、武汉等地回四川途中,知道有很多军人家属盲目外出找子弟,产生很多困难。
我由武汉到宜昌的轮船上,乘客共二十五人,而要到四川访子弟的军属就有十二位。其中一位是河南省林县十二区杨家寨村的军属韩玉花(女),三十二岁,领着七十多岁的母亲和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带了一百万元(卖粮食得的和借的),要到重庆某部队去看她的丈夫杨家祥。但她丈夫在去年十二月里曾经给她信说:今年一月要出发去西藏。她们不管他到底还在不在重庆就出来了,村长杨家贵也写了介绍信。在船上,老母亲问我:去西藏有多远?我说:路很远,山高路陡,你现在不能去。她哭起来了。还有一位军属邓永昌(男),二十一岁,安徽省临泉县人。他家里只有祖父,今春病死了。他家乡今春的小麦又全被霜打死。眼见生活暂时有困难,村长就凑了三十万元路费,叫他到成都部队上他叔父邓徽云处“谋生”。在船上他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船上特别照顾他。他从宜昌到万县的路费,也是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解决的。即使他能到达他叔父处,试问一个军属怎么能这样贸然到部队去“谋生”呢?在那船上的军属们很多都由家里带了些干粮在途中吃,但干粮发霉了还在吃。有的一天甚至两天才吃一顿饭。有的没带被子,光着身子睡觉。我更想起:山东省曹县一位军属老大爷,六十多岁,去年他把牲口、粮食卖了,凑了一百五十万元,领着他儿媳奔四川看儿子,他们到重庆后才知道儿子已去西藏,而他们的钱也用光了。在人民政府帮助下,他们才又回到家里。但牲口、粮食卖光了,生产和生活都成了问题。更不幸的,是东北有位军属老大娘,领着儿媳去海南岛看儿子,看后准备回家了,但过海时,不时回头看她儿子,没注意掉下海淹死了。
根据以上情况,我建议:一、各地区村人民政府对外出找子弟的军属,应慎重审查有关部队的来信和军属的实际情况,决不可采取“送出门了事”的态度。那样做,表面是照顾军属,其实是使军属作难,影响生产,造成国家不应有的损失。对条件不许可外出的军属,应说明利害,耐心劝阻;对条件许可外出的,应详细开明路条或护照,并筹好足够旅费和应用衣物等。二、军人本身对来访家属,条件许可的,事先应详细告诉往返道路和联络关系。条件不许可的,切不可盲目通知离家,徒使往返,以致造成很多不应有的事故和损失。三、沿途有关人民政府、招待所、公安人员和车船员工,对外出军属的上下车船、问路、买票、疾病以及确实的困难等等,应该好好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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