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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论工农联盟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纪念恩格斯逝世五十八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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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05
第3版()
专栏:

恩格斯论工农联盟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
——纪念恩格斯逝世五十八周年
章有义
五十八年前的今天,无产阶级的伟大战士和导师弗里德利赫·恩格斯与世长辞了。
恩格斯同伟大的马克思一道,创立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成为“整个文明世界中最卓越的学者和现代无产阶级底导师”(列宁)。他在理论的活动和实际的活动上,同马克思一样,给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在农民问题上的理论工作,是恩格斯的杰出的贡献之一。虽则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不是农民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中,农民问题只是当作无产阶级的同盟军问题而被提出的,“可是,这个情况,丝毫也不会使农民问题丧失其对于无产阶级革命所无疑具有的那种严重迫切的意义。”〔一〕由于在绝大多数国家中“农民是人口、生产和政治力量底非常重要的要素,”〔二〕所以农民问题成为无产阶级革命成败的关键问题,成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在恩格斯的天才著作中,得到了明确的解决。恩格斯不只是发挥了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策略的思想,科学地论证了工人和农民联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创造性地贡献了关于改造小农经济和实现农业社会主义化的理论。
×××
恩格斯从欧洲各国,特别是德国和法国的农民运动和工人运动的经验中,总结出这样的教训:无产阶级必须争取广大农民群众作为自己的同盟者,才能领导革命走向胜利,而同时,农民的革命斗争,又只有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才能够得到真正的胜利。
历史的事实反复证明了无产阶级如果不与农民联合,如果得不到农民的支持,便很难成就自己的解放事业,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没有这合唱
(指农民对无产阶级革命的附合——笔者),那么,在一切农民国度中,无产阶级的革命的独唱,就会变成哀歌。”〔三〕大家知道,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失败的重大原因之一,也正在于缺少农民斗争的配合,在于没有及时得到农民的帮助。
因此,恩格斯强调地指出:社会主义工人政党为了夺取政权,“应当首先从城市走到乡村,应当成为乡村中的力量。”这个政党必须揭露假装和农民作朋友的资产阶级和大地主底真面目,把农民从资产阶级的后备军变为无产阶级的后备军,“能不能安然无事地把注定灭亡的农民摒弃在他们的伪保护者手中,一直到农民从工业工人底消极敌人变成工业工人的积极敌人吗?”恩格斯认为:“我们能使之不真正转变为无产者而把他们仍然作为农民吸收到我们这方面来的农民人数愈多,社会变革的进行也就愈加迅速和愈加容易。”〔四〕
在指出“作为政治力量底要素,农民至今在多数场合下仅仅表现出自己的那种生根于农村生活孤僻状况中的冷漠态度”之后,恩格斯满怀信心地断定
“这种冷漠态度决不是不可克服的。”〔五〕恩格斯的这一论断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为基础的。
“自一八四八年以来,经济革命袭取了整个欧洲大陆”,随资本统治而来的,就是小农经济的破产,和农民的贫困化。加以工业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猛烈,无疑地决定了农民的政治动向。恩格斯总结当时法国的情况说:“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底发展,割断了农业小生产底命脉;这种小生产不可抑制地在灭亡着和衰落着。”他这样描述法国农民每况愈下的境遇:“村社土地权底丧失大大地胜过苛税底废除;没有可能饲养耕畜的农民数目是不断地在增长着。”资本主义生产以货币经济和大规模工业破坏了农村的自然经济,使农民“丧失了自己过去的生产工作底一半。”“负债是一天天地普遍起来,而且对于每个人是一天天地更加沉重。”〔六〕这就注定了农民有可能倾听社会主义的宣传,有可能投靠无产阶级。马克思也曾针对这一形势写道:“农民底利益已不再是像拿破仑时代那样,与资产阶级底利益相协调、与资本相协调,而是与资产阶级的利益相对立、与资本相对立。因此,农民在城市无产阶级的身上(城市无产阶级底使命是推翻资产阶级的制度)找到了他们的自然的同盟者和领导者。”〔七〕必须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有可能争取农民为自己的同盟者的科学论断已经为帝国主义时代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经验,特别是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所完全证实了。而在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工农联盟问题则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广大的农民包括着一些不同的阶层。“有哪些是可以吸引到社会民主党方面来的呢?”恩格斯给社会民主党人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也正是恩格斯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给予这个问题以明确的答复。在“革命爆发前的德国”一文中,恩格斯把德国农民分作四个阶层:第一是较富裕的农民(在德国叫做大农与中等农民),他们拥有广大田场,雇用几个农业劳动者,“他们底最自然的政治道路是与城市中反封建的中等资产阶级联盟。”第二是小的自耕农,“他们底土地大都已经在极苛刻的条件之下极可悲地抵押给了人家,以致真正的地主不是农民,而是放债的高利贷者了。”第三是封建佃农,他们“必得永远纳租,或永远为领主服力役,报效若干数量的劳动。”最后是农业劳动者,他们“由生而死,在任何时候都是贫穷饥饿,作他们雇主的奴隶。”农民中后面这三个阶层——小自耕农、封建佃农与农业劳动者有可能被吸引参加革命,“革命对于他们每个人都有利益,革命运动一旦被适当地开展,可望每个人都会参加。”〔八〕关于这点,恩格斯在他的名著“德国农民战争”一书的第二版序言中,还有更深入的分析。他写道:
“小农(大农属于资产阶级)可分为各种不同的成份。他们有些在农奴制度之下,受领主和主人的束缚,因为资产阶级未尽它的责任把这些人从农奴制度下解放出来,所以容易使他们信服只有从工人阶级方面得到救助;有些是佃农,他们的状况几乎与爱尔兰的佃农相等。地租是如此之高,即在丰年,农民和其家庭也难维持朴素的生活;到了收成恶劣的年份,就老实饿肚子。当他不能缴纳地租的时候,完全听从地主摆布。资产阶级只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面才想法救济。那么,于工人之外,这些佃农从何处寻找救济呢?
“还有别一种农民集团,他们自己有一小块土地。在大部分场合,他们负了典押重担,以致依靠高利贷者,正如佃农依靠地主一样。他们所得到的,实际上只是菲薄的工钱,因为年岁丰歉不同,这点工钱亦变易不定,这些人想从资产阶级得一点东西,丝毫没有希望,因为榨取他们血液的是资产阶级,即资本家高利贷者。……对于这些人必须使其明白,只有民众的政府把所有典押变成国家债款,借此减轻地租的时候,他们才能从高利贷者“剥削”之下解放出来。可是这件事只有工人阶级才能做到。
“在中地主和大地主占优势的地方,农村工钱劳动者形成人数最多的阶级。……城市产业工人在这里得到人数最多的和天然的同盟者。……他们与产业工人的生活情形相同,而且他们落到困苦的陷阱中比城市工人还要更深些。……唤起这个阶级的生命,把它吸引到运动中,即德国工人运动最迫切的任务。”〔九〕
根据恩格斯的分析,在资本主义国家,农村人口中,只有农村无产者和小农才具有革命可能性,才可以成为工人阶级的同盟者。在批评法国社会民主党的第一个土地纲领时,恩格斯更明确地规定了工人阶级在农民中的同盟军的范围,规定了工人阶级政党对待中等农民和大农的基本政策。他斩钉削铁地说道:“我坚决否认任何国家底社会主义工人政党有任务除了吸收农村无产者和小农以外,还将中等农民和大农,或者甚至将大领地租佃者、资本主义牧畜者以及国家土地底其他资本主义开拓者,也都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接着,他又指出了工人政党只有在一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时期内才可以联合上面所提到的农村中等资产阶级和大资产阶级,
“且让封建主义土地占有制是他们大家的共同敌人。我们在某些问题上可以和他们一道走,我们在一定时期可以为着某些一定的目的与他们手携手地奋斗。”〔十〕不用说恩格斯对农村各阶级的具体分析和对无产阶级的同盟军的内容的确定,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策略上,是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的。
无产阶级为着自己的解放,需要与农民联盟,这是事情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农民如果不与无产阶级联盟,没有无产阶级的领导和帮助,也不能得到真正的最后的解放。关于这点,恩格斯根据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丰富的历史知识,提出了极其精辟的科学论证。
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造成他们的互相隔离和散漫的状态。小农经济差不多是自给自足的,每
一农家的生活资料得自与社会交往者少,而得自与自然交换者多,也就是说,大部分是自己直接生产的。因此,农民群众恰如马克思所比喻的“好像马铃薯一袋是由袋中的马铃薯所构成的那样。”〔十一〕恩格斯论述德国的农民和农民战争时,写道:“虽说农民在可怕的压迫之下被煽动了,然而要怂恿他们暴动却不容易。因为散居各地,想使他们得到一个共同的了解极感困难;世代相传的服从习惯,在许多地方缺乏武器使用的练习,剥削程度的深浅视其主人之个性而异,凡此一切使农民安静了。”在一五二五年农民战争中,各省农民“只为自己而行动,经常不肯援助邻近区域的暴动农民,以致在个别的战争中顺次为不及暴动群众总数十分之一的军队所剿灭。……各种农军不是按照自己行动或大或小的共同性,——唯一可能的联合——而联合,只是按照与自己对抗之特别仇敌的共同性而联合,即为各省农民彼此漠视的显明证据。”〔十二〕
农民的散漫性、偏狭性和保守性注定了“他们没有能力用自己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十三〕注定了他们不能独立地发动革命或赢得革命的胜利。所以恩格斯在推断农民中的小自耕农、封建佃农与农业劳动者可能卷入革命的浪潮之后,紧接着就指出:“但同时,这也是同样十分明显而且被一切现代国家的历史证明了的,就是:农民由于分散于广大地区,极难得到大多数意见的一致,是永远不能企图得到一个胜利的独立的运动的;他们需要城市里更集中、更有知识、更易动员起来的人民的领导和推动。”〔十四〕从而农民运动的结果就不能不随农民的领导者的意图为转移了。
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农民如果没有城市工人阶级的帮助和领导,则他们反对封建地主的斗争,不是根本失败,就是让别的领导集团或阶级篡夺革命的果实。正是这样,中国历代“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和革命后被地主和贵族利用了去,当作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十五〕西欧一些国家的农民曾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与资产阶级一道去反对封建制度,或是被资产阶级出卖了,或是解脱了封建的剥削而又转陷于资本主义的剥削。恩格斯写道:“奇特的现象是:在所有三次资产阶级大革命中,战斗的军队是农民。而农民却正是这么一个阶级,它在胜利之后,却反因这一胜利的经济结果而破产了。”一五二五年德国农民战争的失败“主要是由于最有切身利益的党派、城市资产阶级的不彻底。”〔十六〕一八四八年普鲁士农民“利用革命一下子解脱了一切的封建枷锁。可是在这里……中等阶级立即转而反对他们最早的最不可少的联盟者——农民;……封建制度便在昨天还是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手里恢复了。”〔十七〕发生于英国的资产阶级第二次大起义,由于小土地所有者与城市平民分子的参与而获得胜利,可是“克伦威尔之后一世纪,英国的自耕的小土地所有者差不多完全消失了。”〔十八〕法国大革命彻底地消灭了封建制度,其结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农民便每况愈下了”,〔十九〕有如马克思所说的“个别的资本家经土地押款和高利贷以剥削个别的农民,资产阶级经国家租税以剥削农民阶级。”〔二○〕所有这一切说明了:农民要得到最后的解放,不至于摆脱了一个锁枷又套上另外一个锁枷,不至于摆脱了封建剥削的痛苦,又陷入资本主义剥削的痛苦,只有和最革命的工人阶级联盟而接受其领导,才是可能的。
以上这些,就是恩格斯关于工农联盟问题的理论底基本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事业的继承人,伟大的列宁和斯大林无情地斥责了第二国际政党对于农民问题所采取的冷淡态度,打击了孟什维克和托洛茨基派反对工农联盟的反革命理论,而坚持了并具体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工农联盟的原则。列宁和斯大林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灵活地运用了这个原则,创造地先后提出了布尔什维克在农民问题上的三个基本口号: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是联合全体农民,反对沙皇和地主,中立资产阶级;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是联合贫农、中立中农、反对城乡资本主义;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依靠贫农、与中农成立协定,一分钟也不停止反富农斗争。这三个口号,保证了革命的胜利,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中国人民伟大领袖毛主席进一步将列宁、斯大林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农民运动的性质,和无产阶级政党与这里农民群众的关系的基本原则,创造性地运用到中国革命的实践中来。毛主席认为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工人阶级领导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他坚持了党必须领导农民运动。这一正确的路线,既反对只看见资产阶级和国民党而看不见农民的右倾机会主义,也反对了只看见工人而看不见农民的“左”倾机会主义,从而给中国人民的革命引向最后胜利。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农联盟原则经过列宁、斯大林和毛主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日益显现其战无不胜的威力。关于这一原则的巨大作用,还可以从斯大林的一段论证中看出。斯大林说道:“在经济学领域中,发现和应用那些触犯社会衰朽力量的利益的新法则,却要遇到这些力量极强烈的反抗。因此,必须有能够克服这种反抗的力量、社会力量。在我国,找到了这种力量,其形式就是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这种力量在其他国家、即资本主义国家中还没有找到。苏维埃政权之所以能够粉碎了旧的社会力量,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法则之所以在我国获得了发生作用的充分广阔场所,其秘密就在于此。”〔二一〕因此,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农联盟原则,成为一切国家工人阶级政党的重要任务。
××××
恩格斯在农民问题上的贡献,并不只一般提出和论证无产阶级进行革命中与农民联盟的问题。他的创造性的贡献还在于明确地解决这样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如何对待小农的问题。这个问题实质上就是如何改造小农经济和实现农业社会主义化的问题。恩格斯在这方面的全部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去世前一年发表的天才著作“法德农民问题”中。
这个问题是和工农联盟问题分不开的。工人阶级政党对这个问题,如果在纲领中规定得不适当或是在实践中处理得不恰当,就可能把农民抛掷到工人阶级敌人的阵营中。“作为无产者前身的小农,本来应当乐意地倾听社会主义的宣传。但是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有时候还阻碍他做到这一点。他之为保持他那一小块危机四伏的土地的斗争愈加艰苦,他便愈加顽固和拚命地守着这一小块土地不放,他便愈加倾向于把那些告诉他将土地财产转交给整个社会掌握的社会民主党人看作如同高利贷者和律师一样危险的敌人。”〔二二〕面对这种情况,为了争取同盟军,工人阶级政党能向小农提出什么纲领呢?可不可以放弃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允许在任何情况下保护他们的财产,把他们的零细的私有土地变成永恒不变的私有财产呢?
恩格斯的回答是彻底的否定。恩格斯斥责法国社会主义者在一八九二年马赛代表大会上所通过的土地纲领“企图证明社会主义原则是包括着保护小农私有财产免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灭亡”,而
“这一灭亡是不可避免的。”他强调地指出:“社会主义底任务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集体占有”,“必须以无产阶级所有的一切办法来为生产资料之转到集体占有而斗争”。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前途的规定是“生产资料之集体占有被提出来作为必须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这不仅在基础已经打好了的工业方面是如此,而且在所有的地方,也就是说,在农业方面也是如此。按照纲领(指法国社会主义者纲领——笔者)讲来,个人占有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从未作为一切生产者共同的现象而存在过。正因如此,并且还因为个人占有本来就被工业的进展所排除,所以社会主义所关怀的决不是去维护个人占有,而是去排除它,因为凡是个人占有还存在的地方,集体占有就不可能。”〔二三〕
“法国纲领”之丧失社会主义原则为的是要争取农民作为工人阶级的同盟军,但是,这样做,显然是不能达到工农联盟的目的的,恩格斯责备法国社会主义者,说“你们企图从其私有财产中保护小农,这不是保护他的自由,而仅仅是保护他的奴隶身份底特殊形式而已。”他认为:“假使我们能够这样做,那么我们便回到这样的一个制度去,从它里面将不可避免地重新发展出现有的制度。我们并没有解放农民,而只是把他们的灭亡缓延了一个短时间。”他明白指出:“如果我们给予诺言使农民那怕有一点藉口去推想我们的意思是指长期保持零细土地所有制,那么这并不仅对于党而且对于小农自己也是最坏不过的倒帮忙。这就等于把农民解放的道路简直封闭起来并把党降低到庸俗的排犹主义者底水平。”〔二四〕
但是,可不可以把恩格斯的意思理解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就必须着手剥夺农村的中小生产者,使他们的生产资料公有化呢?恰恰相反,恩格斯强调了“我们的法国同志有一点是完全对的:如果违反小农底意志,任何巩固的改革在法国都是不可能的。”他关于能否剥夺小农这个问题的具体回答是:
“第一,法国纲领底下列命题是完全正确的,即我们预见到小农不可避免地要灭亡,但我们无论如何不应该以自己的干涉去加速这种灭亡。
“第二,同样地显而易见,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时候,我们根本不能设想用暴力去剥夺小农
(有无赔偿是无关重要的),就像我们对于大土地所有者所不得不作的一样。”在恩格斯看来,甚至对大农和中等农民大概也将无须实行强力的剥夺。“如果这些农民懂得他们现时的生产方式不可避免地要灭亡并从中作出必要的结论,那么就让他们到我们这里来吧,而我们的职责就在于尽力地使他们容易过渡到新的生产方式。”〔二五〕
既然不能用暴力去剥夺农民,那么应该怎样贯彻社会主义原则呢?在这里,恩格斯提出了他的改造小农经济的正确路线。恩格斯教导说:“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在于:将其私人的生产和私人的所有权变为协作社的生产和协作社的所有权,但决不是使用强迫的手段,而是凭借提供范例和建议社会帮助以达到这一目的。那时候我们当然会有足够的资力,使小农懂得他们现在本来就应该懂得的好处。”〔二六〕
这一纲领性的指示的要点,首先就是确定了合作化的道路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唯一切实可行的道路,是农业社会主义化的必经之路。其次指出了需要用教育和启发的方式以及必要的帮助来诱导小农变个体经济为合作经济,而不能使用强迫手段。关于实现农业合作化必需遵守自愿原则,恩格斯这样写道:“我们将尽一切可能使他们的命运较好些,如果他们下决心的话,就使他们易于过渡到协作社,如果他们还下不了决心的话,就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零细土地上考虑一下。”当然,恩格斯之尊重农民自愿并不能理解为放任自流,相反,恩格斯强调了积极地教育和启发农民的必要,他说道:
“这里主要的问题是在于使农民明白地看到:要想挽救和保持他们的庄园和土地所有权,便只有把它们变成协作社的所有权和协作社的生产。正是被个人占有所制约着的个体经济把农民导向灭亡。如果他们坚持自己的个体经济,那末他们不可避免地将丧失土地和庄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我们党底职责是随时随地向农民解释:只要资本主义还统治着,他们的处境便完全绝望,他们便绝对不可能保持他们那样的零细土地所有制,他们应该绝对相信资本主义的大规模生产将压碎他们的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正如铁路上的火车压碎独轮手推车一样。”恩格斯还指出可以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已经完全具备的农业协作社为范例来“说服最后反抗的零细农民。”关于政府应该怎样帮助农民走向合作化的道路,恩格斯写道:“在零细土地底联结之下,以及在对这整个联结起来的田地进行大规模经营之下,一部分过去使用的劳动力就会变为多余的;大规模经营底主要优越点之一就在于劳动底这种贮蓄。给这些劳动力寻找工作,可以用两种方法:或是从邻近的大领地中拨出田地给农民协作社,或是给他们以资力和可能性去进行副业工作,那怕主要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消费。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都将处于较好的经济地位,并且这将同时保证中央社会政权具有必要的影响,逐渐把农民协作社转变为更高级的形式,并使整个协作社及其各别人员底权利和义务与整个集团其他各部分底权利和义务处于平等的地位。至于怎样具体地在每一个别场合下将这一点实现出来,那将决定于这一场合底情况如何,并且决定于我们得以夺取政权的那些情况如何。可能我们这样便能够给这些协作社提供更多的裨益:由国家银行收受它们的一切抵押的债项并将其利息大大减轻;从公共资金中抽拨补助金以帮助建立大规模生产(补助金不一定或者不只是限于金钱,而且可以是必需品:机器、人工肥料等等),还有其他的裨益。”他的一个概括性的指示就是:“我们对于农民是可以非常慷慨的。”最后,恩格斯估计到在工人阶级的帮助下农民是完全可以觉悟过来的。他说道:“如果我们这样作,那末我们的行动便适应于必然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则会清洗农民底头脑,使之了解我们所讲的话”。他甚至认为像大农和中等农民“这些顽固的脑袋,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把他们教育过来的。”〔二七〕
总括起来说,恩格斯在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怎样对待小农这个问题上,既反对放弃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以迁就农民的私有观念,又反对使用暴力剥夺农民,而主张经由合作化的途径以达到农业社会主义化的目的,其办法是积极地用教育方式和必要的帮助以启发农民的觉悟,使其自愿地走上合作的道路,而不是采取强迫命令的手段。这就是恩格斯关于改造小农经济和实现农业社会主义化的原则。
如所周知,恩格斯的原则已经成为各国工人阶级政党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的坚定不移的指导原则了。列宁的合作社计划则是恩格斯的原则之进一步发展和具体化。斯大林又从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列宁的农业合作化的思想,而形成完整的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理论。经过列宁斯大林的推进和发展,以及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检验,恩格斯的原则的正确性及其伟大意义愈来愈明显了。必须着重指出恩格斯的原则是以小农经济和小土地所有制的存在为出发点的,因而对于像我们这样小农经济和小私有者占绝对优势的国家来说,这个原则的适合性就更为广阔了。毛主席的
“组织起来”的原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农业集体化一般理论与中国农村的具体特点相结合的光辉范例。
我们祖国现正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着实现国家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任务。而农业是发展工业的基础,工业建设的高涨不能不要求相应地稳步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因此,在今天我们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就更有其迫切的意义了。
〔附注〕〔一〕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一九五○年版,第六五页。
〔二〕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人民出版社,第一页。
〔三〕马克思:“拿破仑第三政变记”,柯柏年译,华东新华书店,一九四九年版,第一五一页。
〔四〕“法德农民问题”,第三、二八页。
〔五〕前引书,第一—二页。
〔六〕前引书,第二、六—七页。
〔七〕“拿破仑第三政变记”,第一四八页。
〔八〕恩格斯:“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柯柏年等译,解放社一九四九年版,第一三—一四页。
〔九〕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钱亦石译,解放社一九四九年版,第一七三—一七六页。
〔一○〕“法德农民问题”,第一八页。
〔十一〕“拿破仑第三政变记”,第一四二页。
〔十二〕“德国农民战争”,第二○—二一、一五六—一五七页。
〔十三〕同注〔一一〕。
〔十四〕“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第一四页。
〔十五〕毛泽东选集,第五九五页。
〔十六〕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本序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解放社一九四九年版,第二七—二九页)
〔十七〕“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第五二—五三页。
〔十八〕同注〔一六〕。
〔十九〕“法德农民问题”,第七页。
〔二○〕马克思:“法兰西阶级斗争”,第一五三页。
〔二一〕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第六页。
〔二二〕“法德农民问题”,第七—八页。
〔二三〕前引书,第一○、一二—一五、二七页。
〔二四〕前引书,第一四、二四、二九页。
〔二五〕前引书,第二二—二三、二五、三二页。
〔二六〕前引书,第二五页。
〔二七〕前引书,第二六—二九、三二—三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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