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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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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0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各地
进一步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近发出通知,转发了解放军总参谋部《关于我军预备役部队10年建设的情况和进一步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说,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决策。进一步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是贯彻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一个重要举措。10年来,我军预备役部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工作已走上正轨。预备役部队是寓军于民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是军队和地方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在集中精力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关心、支持国防建设,认真研究解决预备役部队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军委各总部,各军区、军兵种,要加强领导,切实把预备役部队建设纳入军队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兼顾,统一建设。通过军队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使我军预备役部队真正具备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军委办公厅转发的总参谋部的报告指出,10年来,我军预备役部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逐步提高。主要表现在:组织健全,官兵素质较好;政治建设不断加强,队伍纯洁可靠;军事训练正规,训练人员、时间、内容、质量比较落实;制度比较健全,部队管理走上正轨;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参谋部的报告就今后进一步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把预备役部队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各地、各部队要高度重视预备役部队建设,加强领导,切实把它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二、明确方向,努力实现预备役部队建设的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备役部队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总的要求是,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同志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认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以战斗力为标准,突出抓好教育训练、部队管理和基层建设,努力加强预备役部队全面建设,不断提高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具体要求是,必须达到组织落实、政治合格、训练有素、作风优良、装备良好、动员快速。
三、突出重点,加强预备役部队的全面建设。各预备役部队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政治建设,保持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凝聚力。要严格军事训练,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战斗力。要依据我军条令条例,结合预备役部队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加强管理,保持预备役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
四、充分发挥预备役部队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组织预备役部队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要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预备役部队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要紧密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通过参加两个文明建设,锻炼和巩固预备役部队,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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