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8阅读
  • 0回复

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开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06
第1版()
专栏:

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开幕
【新华社五日讯】据塔斯社莫斯科五日电: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五次会议于五日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开幕。联盟院的会议在下午二时举行。当格·马·马林科夫、维·米·莫洛托夫、尼·谢·赫鲁晓夫、克·叶·伏罗希洛夫、拉·莫·卡冈诺维奇、马·扎·萨布罗夫、米·格·别尔乌辛出现在政府席上时,全场热烈鼓掌欢迎。参加会议的来宾有各国驻苏联外交使团人员和新闻记者。联盟院主席米·雅斯诺夫,在会上请联盟院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亚·普扎诺夫报告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三次和第五次会议之间在十六个选区内举行的联盟院代表选举的结果。联盟院批准了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并承认新选出的代表的权力是正当的。
民族院的会议在下午四时举行。克·叶·伏罗希洛夫、尼·亚·布尔加宁、阿·伊·米高扬、尼·米·什维尔尼克在政府席上出现时,全体代表和来宾报以热烈的掌声。会议由民族院主席茹·夏亚赫麦托夫主持。会议听取并通过了伊·凯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审查七个选区新选代表们的权力的报告。
联盟院和民族院会议分别通过会议议程如下:(一)批准一九五三年苏联国家预算和关于一九五一年与一九五二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批准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的各项法令。两院会议已分别决定举行联席会议听取关于苏联国家预算的报告,然后分别开会听取关于预算委员会的补充报告并分别举行预算的讨论。两院将举行联席闭幕会议,并在联席闭幕会议上结束关于苏联国家预算的讨论,批准预算,通过关于预算法令、关于农业税法令,和批准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的法令。
五日晚间七时,联盟院和民族院举行联席会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