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中国决不是贩毒分子的乐园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08
第2版(要闻)
专栏:短评

  中国决不是贩毒分子的乐园
缅甸籍的毒枭杨茂贤,多年来向我国境内大量走私毒品,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中国法律,被我司法部门依法判处死刑。坚决禁毒,严惩不贷,这充分表明今日中国决不是毒枭和其他贩毒分子的乐园。
对毒枭杨茂贤的严正判决,体现了中国法律的尊严,显示了我国政府与毒品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坚定立场,对此类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境外毒枭向我国贩运毒品的犯罪活动,是一个有力的震慑。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谁犯了法,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年来,国际上毒品的非法生产和贩运日趋严重。中国人民曾经饱受外来的鸦片烟毒之害,决不容许毒品祸害的历史在中国重演。在国际毒潮的侵袭下,国内极少数见利忘义之徒铤而走险,同境外毒枭和贩毒分子相勾结,从事贩运毒品的犯罪活动。这种祸国殃民的罪恶勾当决不能容许。
我国政府对禁毒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全国的禁毒工作尤其是西南边境地区打击过境贩毒,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面临的毒品犯罪形势仍然严峻,禁毒工作任务艰巨。在这项斗争中,必须严格执法,决不手软。任何对毒品犯罪活动的姑息,都是对国家和民族的犯罪。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