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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宜之计的妥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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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09
第7版(国际)
专栏:经济札记

  权宜之计的妥协
于青
在美国宣称要对日“制裁”的倒计时的读数声中,日美贸易谈判于9月30日晚彻夜举行,直至10月1日上午,双方终于就汽车贸易达成部分协议。协议并不意味着能使日美贸易的不平衡会改善多少,而在于避免了一场贸易战,缓解了日美关系的危机。
此次贸易谈判对日美双方来说都是背水一战。日本拒绝美国确定数量指标的要求,欧洲国家唯恐类似作法殃及自身,对日本表示支持。如果日本在谈判中让步,只会落个里外受埋怨。而美国则已把9月30日定为日美贸易谈判的最后期限,声称如果谈判破裂,将对日实行报复性制裁,克林顿若自食其言,将面临国内政治风险。
日美双方的心腹事不言自明,谈判破裂会导致两败俱伤,妥协是唯一出路。双方最终能达成妥协,其决定因素是日美利益交织,互有需要。从日本来说,政治上要谋求大国地位,需要借助美国的力量,经济上更离不开美国市场;从美国来说,白宫的亚洲战略需要日本的合作,中期选举和美元汇价都不容克林顿有半点闪失。有评论家指出,日美双方决定妥协的根据,眼前的多于长远的,政治的多于经济的。因此,日美达成的贸易协议不过是权宜之计的妥协而已。
这次日美贸易谈判有其特点,比以往更艰难。一是多项目同步。过去日美贸易谈判大多围绕某个产品或某个方面,这次是政府采购、保险业和汽车及其零部件等数项谈判同步进行,表明日美经济摩擦的幅度更宽、解决的难度更大。
二是宏观微观领域并重。美国方面认为,80年代以前,日美围绕个别产品的谈判是“治标不治本”,于是,1990年前后日美双方围绕结构性宏观经济问题举行谈判。克林顿入主白宫后,认为只谈宏观犹如“隔靴搔痒”。去年7月,日美达成宏观、微观谈判并重的“框架协议”。税制改革、放宽限制等均在谈判之列。
三是谈判模式发生变化。过去日美贸易谈判的模式是美国不断施压,最后日本让步。这次与过去大不相同:2月日美首脑会谈破裂,为恢复谈判,5月美国先让一步,表示放弃“数值目标”的要求;9月30日最后谈判中,关于衡量市场开放程度的“客观基准”定义的措辞,也是相互让步的结果。
日美双方妥协只是暂时避免了危机,诸多双边经济难题的解决依然刻不容缓。在未达成协议的汽车及其零部件项目上,日后怎样打开僵局,制裁能否实施,现在还是未知数。即使是达成协议的日本政府采购项目,这次仅限于医疗器材和通讯设备,等待谈判的还有计算机、人造卫星等。同是政府采购项目中,日美双方对“客观基准”定义的解释也多不相同。
日美贸易谈判达成部分协议,只是日美经济摩擦的“暂停”。冷战结束后日美之间旧的战略关系逐渐淡化,经济矛盾日益突出,日美经济摩擦已成为连续性的常态。日前美国国会调查局的一份报告指出,美日关系目前处于战后最不稳定而又最紧迫的时期。其中的原委多半是经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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