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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资储备局对各地积压物资问题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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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07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国家物资储备局对各地积压物资问题的答复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来信:五月十六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摘要”栏刊载了读者反映我局及所属分局积压非储备性物资的几封来信。兹将本局检查和处理情况复告如下:
一,北京天坛南墙脚下所存物资虽已残破,但是还可用作工业生产的原料。因为物资体积庞大,无法入库,所以就堆在天坛。现在我们已和有关生产单位联系,调拨了大部分去利用;其余的除妥加保管外,正在设法处理。
二,我局河南省储备处(即前河南省物资管理局)处理国营宜洛煤矿代管的清仓物资五百瓩透平发电机的情况如下:这部发电机在解放前已被破坏,一九五一年十一月由宜洛煤矿就地点交原河南省物资管理局。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五日,中南财经委员会把发电机批给该矿留用,但该矿事后不要了。这样,一年多来,这部发电机未能妥为处理(一九五二年全国物资会议后即改为由河南省储备处代为处理)。而物资长期露天存放,保管不善,遭到不应有的损失。河南省储备处已经作了深刻检讨,并决心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三,华东库存染料,以山东物资管理局青岛库存数较大;其中有的应该报废,有的质量很坏。这批染料,虽经多次和有关单位联系,力求设法利用,但迄今没有找到销售对象。该局现已决定把这批染料进行化验,凡无法销售的,就无价拨交地方政府发给农民利用。
四,我局东北区分局第一储备处部分物资因积压而霉烂、变质,给国家造成损失,确系事实。这些物资大部是一九五二年原东北财政部指示接收的上交物资,质量低劣,且有废品。该局虽曾多次提出处理办法并和有关单位联系,但终因决心不够,处理办法不够明确,以及物资不合使用单位的要求始终没有结果。于是,这批物资就长期积压,部分已变质失效。现在这批物资的处理情况是:羊毛已全部处理完毕;铜扣子等正由该局信托商行出售,但由于质量太坏,很难销售;黄军衣决定染色后出卖;棉军服正与当地公安部门接洽设法利用。其他物资,该局也正在设法处理:凡军用物资请东北财委向军区后勤部联系处理;一般物资向国营商业部门、合作社或工矿职工销售。如公营单位不能销售或利用时,就卖给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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