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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补贴工资制”调查——烟台开发区科技发展公司新企业闯新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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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05
第2版(经济)
专栏:

  “无补贴工资制”调查
——烟台开发区科技发展公司新企业闯新路
宋存政尚仁恒
烟台开发区科技发展公司,是靠20万元借款起家的国有企业。5年多来,这个公司不断深化改革,年利润平均以500%的速度增长。实行“无补贴工资”制度,就是其改革举措之一。
    一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发展有两大难点:一是企业办社会,二是福利平均分配,矛盾集中反映在企业承担职工住房和医疗费上。
科技发展公司算过这样三笔帐:一是补贴帐。全公司1992年人均月基本工资为105元,而15项补贴、津贴合计达264元,比基本工资高出1.5倍,人人有份,根本起不到激励作用。二是住房帐。如果由公司统筹建房分房,每年100套宿舍,需投资1000万元,以年息10%计,仅每年的利息就高达100万元。三是医疗帐。1992年公司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800名职工年支出5.2万元,明显存在着开大药方,一人报销、全家吃药等问题。
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办法,不要多久,这个新生的国有企业也会像老企业那样,背上解脱不掉的沉重包袱。为此,他们推出了“无补贴工资制”这一新的内部分配形式。
    二
“无补贴工资制”,就是取消分散付给职工的各类补贴、津贴、福利,大幅度提高工资量,改过去的平均分配为按劳分配;根据每个职工的责任大小、工作繁简、技能高低和贡献大小确定工资标准,拉开分配档次。全公司人均工资收入由369元增加到860元,提高了1.3倍。其中最高的为2100元,最低的为500元。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动。
实行“无补贴工资”,职工的工资标准虽然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企业的工资总额并没有突破。这是因为,“无补贴工资”包括三部分:一是原岗位技能工资;二是原各类补贴、津贴;三是部分福利基金。这种工资分配形式,并不是简单地将福利一概变成现金发给职工,而是由公司根据职工实际需要,设立住房、养老、医疗“三项基金”,将企业福利基金扣除集体公共福利部分,拿出70%左右,按一定比例存入职工“三项基金”户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不提现,只作为三项福利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作为工资发给职工。这样,职工实发工资大致是应发工资额的80%左右。也就是说,人均860元的工资标准,职工实际拿到手的只有680元左右。
“三项基金”由公司财务部门逐人逐月代扣代存,其内容和比例分别是:⒈住房基金,约占职工月收入的10%—15%,集中起来,作为职工购房基金或买房借款;⒉养老基金(不含社会统筹),约占10%左右,用作职工个人养老专用金;⒊医疗基金,以35岁为界,上下分别提取30元和20元,用作个人医疗专用金,小病自理、大病统筹。
建立“三项基金”,虽然使职工的部分福利基金仍然留在集体,由公司存入银行,统筹使用,但与以往那种混在一个锅里,名义上是每个职工都有,到底是谁的讲不清楚的做法,有很大的不同。通过代扣代存,将福利基金明确地划分到每个职工的名下,企业不再直接负担职工的住房、养老和医疗费,而改由职工个人或社会承担,增强了每个人对福利的关切度,调动了职工努力生产、节约开支、增加福利的积极性。
    三
开发区科技发展公司实行“无补贴工资制”1年来,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已提取医疗基金6.2万元,正常医疗费支出仅9432元,比上年减少82%。住房方面更为可观,全公司已积累起住房基金60万元,全部存入住房银行。在住房银行的支持下,他们今年以成本价向职工出售了80套商品房,总造价933万元。职工购房,一般8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交1.5万元现金,100平方米要交4万元现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担保,以3%的优惠利息向银行贷款,然后再由个人按标准逐月归还,当年收回房款707万元,已全部用作再投入。这样做,实现了房改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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