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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为人民——记江苏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的检察官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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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11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秉公执法为人民
——记江苏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的检察官们
曹立久唐跃方宏福
在人民共和国的检察战线,许多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们,为了人民赋予的责任,为了祖国母亲的微笑和安宁,以勤恳、踏实的工作,忘我无私的奉献精神,秉公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向人们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平凡而又崇高的精神风貌。
    当代“女包公”
2月初,江苏省如东县北渔乡附近的黄海海面上千舟竞发,渔区呈现一派繁忙景象。这时一艘代号为2607号的渔船,拖带着两只小舢舨,在近海处捕捞鳗鱼苗,渔船上有陈小林等10名渔民,船老大张志高在驾驶室里坐镇指挥。中午时分,上海气象台预报,下午风向偏北,风力4—5级,阵风6级,傍晚前后风力增强,阵风7—8级。渔民们听到气象台的预报后,纷纷提前返航,唯独2607号船若无其事似的继续作业。下午15时左右,大海开始咆哮起来,张志高如梦初醒,决定返航,大船后方左面的舢舨上坐着陈小林等5名渔民,右边舢舨上坐着陈建泉等两人。当在狂浪颠簸中的船行驶至三民村紫菜场附近时,左面的舢舨被风浪颠覆,船上5人均翻入水中,一人当即停止呼吸,3人被狂浪卷走而失踪。
一天,南通市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室来了4位面容憔悴的中青年妇女,她们一进门就声泪俱下,哭诉着要求检察官为其作主。一位年约50岁的女检察官迎上前去,一边热情地让座泡茶,一边好言宽慰,稳定来访者的情绪。这位女检察官就是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的老共产党员、控申科长刘美芬同志。原来,那几位上访者的丈夫就是上述那起海难事故的遇难者,而原执法部门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仅给予张志高免予起诉处理。对此,四寡妇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并准备到上级告状。刘美芬当即向死难者家属表示: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不论什么人,只要触及刑法,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一定秉公办案。来访者被检察官的热情诚挚的态度所感动,情绪渐渐平稳下来。刘美芬一面派人前往上海气象局,查阅案发当天沿海气象预报的翔实资料,一面带领检察官们深入实地调查取证,查明发案当天张志高曾两次收听到上海气象台对苏北沿海大风警报的气象预报。为了取得有关海难事故的数据,刘美芬又专程去南通市渔政管理处聘请航海专家对事故进行科学鉴定,事实证明被告人张志高对海难事故应负直接主要责任。
南通市检察院根据控申部门的复查结果,随即做出撤销对被告人张志高的原处理决定,交县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张志高作出有罪判决。
“四寡妇官司打赢了!”消息传遍了整个渔村,渔民们奔走相告,齐赞刘美芬是“当代女包公”。
    为了七旬老人的沉冤
今年5月6日,七旬老人陈秀茹来到邳州市检察院控申科,含着热泪献上了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10个金光闪闪的大字:“不辞千辛苦,为民申沉冤”。她紧紧地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感谢亲人检察官在我有生之年为我平了反。”
事情是这样的:1953年,个体缝纫工陈秀茹,响应党的号召自带缝纫工具和80元资金,到运河镇被服厂做缝纫工作。1957年反右时,因陈秀茹对厂领导的工作方法提了一些意见,并和别人一起贴了几张大字报而被主管部门错定为坏分子,开除回家。坏分子帽子一戴就是30多年,虽然其间陈老太也曾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但均未解决问题。1991年8月,陈老太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邳州市检察院控申科,哽咽着叙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检察院能在其有生之年为其正名。
陈老太的诉说,对检察官们触动很大。是啊,总不能让陈老太把坏分子的帽子带进棺材里去!于是,控申科经请示检察长批准,毅然受理了此案。
由于此案拖得太久,当时参与处理此事的领导和知情人有的已相继谢世,有的已退休,承办人出于对一个公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想方设法调查走访了20多位知情人,终于查明陈秀茹老人当时既无任何历史问题,也无丝毫破坏活动,只是给领导提了一些意见,贴了几张大字报,而仅以此为据,就定陈为坏分子,将其开除是错误的。承办人员依据事实,认为应当对陈秀茹的问题予以平反。
他们在向院领导和市政府信访局领导汇报的同时,又及时与市棉麻公司、市服装厂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由于机构的改革和领导的更换,陈老太的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落实,后承办人又经过两年时间的艰苦努力、督促,才使此案有了结果,今年5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给陈秀茹同志落实政策的文件》,市服装厂根据文件精神又及时给陈办理了退休手续。喜讯传来,陈老太高兴得几天都睡不着觉。激动之余,就出现了陈老太含泪送锦旗的一幕。
    “省城的检察官为咱百姓申了冤”
一天夜晚,沭阳县贤官乡某村的小戴姑娘刚吃罢晚饭,邻村的男青年张大舰便来喊她去看电影。电影终了,已是夜深人静,小戴面对漆黑的归途,不免有些胆寒。此时,张大舰连哄带骗将她带到张的舅舅家,一把大锁将房门锁上,小戴姑娘发现上了当,任凭她怎样哀求、哭闹,张大舰仍野兽般的强暴了她。事后小戴又被张非法拘禁20多天,受尽了非人的折磨,直到她的家人打听到消息,才被其亲友解救。丧心病狂的张大舰,连夜纠集其弟张大伦、张溪手持木棒、石块,于凌晨一时翻入小戴姑娘家的院内,其父闻声出屋查看,便被迎面而来的木棒、石块打倒在地,打骂声惊动了小戴的兄弟和乡邻,这帮歹徒才仓皇出逃。等大伙儿赶来相救时,小戴的父亲已昏死过去,不久便离开人世。
然而,面对这桩有准备、有预谋的血案,当时法医鉴定却认为死者系跌倒碰撞硬物致死。为此张家兄弟仅受到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消息传来,被害人的亲属不服、乡亲们不服,一份份申诉书、喊冤书飞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飞到了省检察院控申处的共产党员杜新华的手中。不久,一支由杜新华率领的省、市、县检察院、公安局组成的专案复查组,迅速开赴沭阳案发地,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走访上百名知情人,以及召开座谈会,开棺验尸等必要措施,及时查清了案情。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省城派出的法医果断地做出了新的法医鉴定,认定死者系遭棍击伤害致死。张大舰兄弟犯故意伤害罪,应受法律的制裁。不久,人民法院依据专案复查组的复查结论,判决首犯张大舰无期徒刑,其余同案犯也均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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