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阅读
  • 0回复

浠水县南岳乡农村私人借贷关系调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08
第2版()
专栏:

浠水县南岳乡农村私人借贷关系调查
王学晋
为了了解农村私人借贷关系,中共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工作组到浠水县南岳乡作了调查。该乡六个选区的二二二户中,有借贷关系者共一二一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五四,借贷粮食共七二一○一斤。其中解放前的债务关系现在尚未了的有七十户,借贷粮食共四二一九四斤,占借贷总数百分之五八点五。土地改革后新发生借贷关系的有七四户,借贷粮食二九九○七斤,占借贷总数百分之四一点五。现分述如下:
解放前的旧债
解放前的债务关系现在尚未了的,主要是农民相互之间的借贷,还有一小部分是富农、债利生活者和工商业兼地主所放的债。借债者主要是贫雇农,他们借债的数量加上游民借入者占借债总数百分之八六点七七。他们借的债款极大部分是用于解决口粮、婚丧、疾病等困难,有一部分是用于开支壮丁费和赌博。旧债极大部分带有高利盘剥性质,实物借贷春借一石秋还二石,钱利月息加一。
农民之间解放前的旧债的偿付情况是:付利不及本钱一倍者,占借债户总数百分之三八点五;付利一倍于本不到二倍者,占借债户总数百分之一一点八;付利二倍于本不到三倍者,占借债户总数百分之二点五;付利超过本三倍者,占借债户总数百分之二点二;本利完全未付者,占借债户总数百分之四五。
为什么本利完全未付者占借债户总数的百分之四五?
首先是因为有的欠债户存在着严重困难,根本没有偿付能力。据调查,五个困难户欠债折粮一○一二八斤,其中旧债七一五九斤,解放后只有三户还债七六四斤。这五户是一户贫农,一户小土地出租者,三户游民。他们为什么欠债,还债又有甚么困难呢?
贫农王德明解放前被人诱骗赌博,借债折粮一一四八斤。土地改革后吃饭人多,种田人少,又加上自己多病,收入不能增加,生活消费又有添无减,一年比一年困难。
小土地出租者胡永年是乡村的塾师,解放前专教“百家姓”、“三字经”,现在儿童不读这些书,他年老无事可作,生产的粮食还不够自己吃,旧债五六○斤粮未还,又新借债八四○斤粮。债虽不多,但却无力偿还。
其他三户游民,共欠债七四四○斤。其中旧债五四五一斤,百分之七十五用于赌博,百分之十三用于口粮,百分之四点四用于做行商生意。他们在解放前没有固定职业,以欺骗赌博为生,现在有了土地但不好好劳动。农民群众反映他们“吃了斗争饭吃救济饭,还想将来吃大锅饭”。他们有赖债思想,解放后仅一户还过六一○斤,其他本利完全未付。
其次,有一小部放债者的债利资本是剥削来的(富农、债利生活者和工商业兼地主放的债,总共占旧债总数百分之二八点二)。借债户对这种债一般都不积极偿还。
借债户中欠债不多而又有清偿能力者的债务已清偿了。部分比较困难的贫雇农,主动与债主协商,取得对方同意,决定分期或缓期偿还。但少数农民认为反正清偿不了,不如暂时不还,就对债主说:“等我搞转了些,再还你”,个别户在个别场合打击债主,农民尚伯臣欠龚广见十五斤皮花,去年龚向尚要债,尚向龚吐口水,并把他推出门外。
付利已二倍于本者,大多数借债户采取两种方法:双方自动解除债务,或者“拖”下去不想再还了。
许多旧债被积压了下来,债主很不满意,说:“政府放债也有息,有借有还;为什么人们借了我的钱,不仅利不给,本也不还?”
目前农村私人借贷关系及其特点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并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前一、二年农村私人借贷的停滞状况根本变化了。土地改革后新发生借贷关系者占居民总户数百分之三三点四,借贷仍以实物为主(谷七八五七斤,小麦八九五斤,菜籽四九一斤,蔗糖二四○斤,棉花一八六斤),货币借贷(二五六万元)开始活跃,并有少数银元暗中活动。
放债的二八户中,贫雇农占一六户,放债额占放债总数百分之六四点八;中农占十户,放债额占放债总数百分之三一点七六;手工业者占二户,放债额占放债总数百分之三点四四。
借债者四六户中,贫雇农占三六户,借债数占借债总数百分之七二点三八;中农占四户,借债数占借债总数百分之一四点六六;小土地出租者占三户,借债数占借债总数百分之七点八九;手工业者占一户,借债数占借债总数百分之一点八四;地主占二户,借债数占借债总数百分之三点二二。
全体借债户所借的债,用于口粮者占借债总数百分之四三点一四;用于婚丧者占百分之四二点八七;投资生产者占百分之七点二六;用于造屋者占百分之三点九九;用于治病者占百分之二点七四。
借贷形式及息借比例是:实物借贷,随借随还,听涨不听跌者占债利资本总数百分之三四点七;货币无息借贷者占债利资本百分之三○点八;借物还物,春借夏还,夏借秋还,借斗还斗半者占债利资本百分之一九点四四;借斗还斗三者占债利资本百分之二点九;类似典当的“干田”借贷占债利资本百分之一二点一七。
目前私人借贷关系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土地改革后,农村新发生的借贷关系,主要是农民之间带有互助互济性质的债务,它有力地解决了农民在生活和生产中所遭遇的困难,推动了农业生产并改善了农民相互间的关系。
二、大多数农民经济上升,这不仅表现在贫雇农放债数量增加(贫雇农放债数量占新债总数百分之六四点八),还表现在农民不再为“壮丁费”和赌博借债,借债逐渐减少,有的债款并且直接用于生产,这是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一部分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中还有很多困难,如遇婚丧疾病,困难就更大,需要借债。但由于有些较富裕的农民怕“冒尖”和部分旧债受积压的影响,私人借贷关系尚未完全纳入正轨。借贷一般仍不公开,农民说:“非亲上加亲,借不到债”。据了解,解放前农民之间的借贷也是不公开的(敢放敢要的主要是地主、债利生活者和少数有政治地位的富农)现在有余钱的人有的怕“僧多粥少”借不匀得罪人,有的怕放债招风,怕“今天允许,明天又要斗争”,因此不愿出借。现在的“无息借贷”约占三分之一,时间缩短了,解放前实物借贷一般春借秋还,现在是春借夏还,夏借秋还。个别选区出现类似典当的“干田”现象,借一石谷押二石或三石谷田,收获量全部归债主,借方完粮,期限一年,期满退田。
三、发展不平衡,有的选区借贷关系仍停留在死滞状态。尚家塆解放前七户放债,放出的旧债尚未收回,现在七户都不放了。目前仅另一户孤老放人民币六万二千元。
对如何使农村私人借贷走向正常的几点意见
如何使农村私人借贷走向正常并使之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呢?我以为应抓住如下三个环节:
一、正确处理旧债。解放前的债务关系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借贷双方经济状况加以调解;严重困难户无偿付能力者,可根据当地历史上农民清理旧债的方法与习惯酌情处理。
据了解,该乡农民有“剁债”习惯,即借债户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拿出一定数量的物资一次偿清,其方式有二:一是破产;借债户主动邀请债主到场,将土地、房屋及其他财产悉数交给债主,由债主自行处理。这种方式,依照今天农民的觉悟是不允许的。二是取得债主的同意,停利分期还本,或清偿债利资本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即解除其债务关系。这种方法有借债户主动邀请解决的,也有债主中少数人倡导起来大多数同意的。目前情况,农民不愿“剁”,游民要“剁”群众不同情,债主则认为“还一点比不还好”。
二、提倡节约,防止高利贷乘隙复活。农村到处发现办婚丧事时候的严重浪费现象,新债用于这两项者占百分之四二点八七。贫农翟训卿去年父死,为了买一具“元花寿木”,并裹“一绸六帛、里外七层”,负债一八八三斤粮。贫农廖康贵娶妻、妻死、又娶妻,现在又离婚了,他为了办婚丧事前后负债共一五四五斤粮,旧债未还新债又压上了,生活生产极感困难。少数农民并因此即将破产。农村中如果改变了这些浪费的习惯,并使正常借贷活跃起来,高利贷是不易复活的。
三、充分发挥国家银行对农村金融的领导作用,稳步积极地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集中闲散资金,解决部分农民扩大再生产和生活当中的困难。至于某些因意外灾害(天灾人祸)而受到生活威胁的农民,除借贷外,还可组织义仓解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