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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占用赃物不还法纪何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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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民警占用赃物不还法纪何在
1992年1月,我家花1.3万元购买了一辆原装本田CG125型两轮摩托车。刚骑了3个多月,便于4月18日晚被盗。我们当即向派出所报了案。1993年3月16日上午,我在洛阳市涧西区上海市场百货大楼前发现了我的车,上面挂着公安牌照。当一个30多岁的男子来骑车,我便向他说明情况。他听后声色俱厉地说:“这车如果是你的,你拿3000元修理费就把车给你。我是公安局的。”说完骑上车就走了。事后,我多方打听,得知骑车人是洛阳市涧西公安分局民警刘×,车是他们办案时查获的。我拿着行车证、购车发票等找刘×领车,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3个多月过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答复,让我6月25日去领车。那天下午,我满怀希望地来到涧西公安分局,没想到,刘×竟冷冷地对我说:“那辆车今天中午在分局门口丢了,没法退。”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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