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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环保碑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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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15
第8版(周末)
专栏:只有一个地球

  走入环保碑林
郝传钢
在辽东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宝汤村的山林间,我惊奇地看见了一绝——环保碑林。
青翠欲滴的山野间,40多块天然大理石碑有序地错落其间,石碑上用颜体楷书工工整整地镌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还有联合国的《里约宣言》。
置身在青山碧水的世界里,再细细品味碑林的内容,心中禁不住油然升起一股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情愫。
我走访了碑林的主人刘春生,他是宝汤村的农民,一位极普通的山里人。我握了他的手,那手掌像块石板,厚实坚硬。
交谈中知道,7年前,刘春生与村里签订了承包马家沟小流域30年的合同。刘春生自己阅读了许多有关研究自然生态的资料和报刊,在承包的山上栽树种参,在山下挖塘养蛙,开发了珍稀动、植物养殖和种植项目,几年下来,不但增加了许多收入,他还第一个在抚顺地区创办了林蛙研究所。
刘春生尝到了爱护环境、合理利用环境的甜头,可是在他周围破坏环境、砍伐树林的现象却经常发生,为了宣传环境保护,警戒世人,爱护大自然,他萌生个念头:刻碑。他把打算和家里人一说,家里人一致赞成。于是,1990年,刘春生取出多年积攒的3万多元钱,买来100多块大理石,全家人一起动手,经过4年的努力,终于在去年刻成了三部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国内权威的法律条文,有1.5万字。
刘春生说他还要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其它法律刻在石头上,进一步充实这个碑林。
望着刘春生消瘦、苍老的脸,望着他的简朴的农屋,我的心中一阵颤栗。我知道今年6月,为了表彰刘春生宣传环保的精神,抚顺市政府拨款1万元奖励他,但这些与他付出的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多么好的人,多么可贵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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