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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现不法粮商压低谷价骗购农民新谷 江西日报号召制止不法商人这种谋取暴利的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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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8-09
第2版()
专栏:

江西发现不法粮商压低谷价骗购农民新谷
江西日报号召制止不法商人这种谋取暴利的行为
江西新谷即将大量上市,不少不法粮商乘机收买禾花谷和放青苗,压低谷价骗购新谷,谋取暴利。如南城县六十一家私营米商中,就有三十一家放了青苗和买了禾花谷。这些米商,用比国营牌价低三分之一的价格收购新谷,有的甚至要低一半以上。又如吉安县各墟镇,也普遍发现米商预放青苗现象。江西全省范围内都发生这种现象,使眼前缺钱的农民蒙受重大损失。江西日报针对这种现象发表短评说:各地政府及农村工作干部必须向农民宣传国家粮食收购牌价,教育农民尽可能不要出卖青苗及禾花谷,在收割后卖好价钱。另一方面,对于确实有很大困难的农民,要注意设法帮助解决其困难。如发动群众自己互助互济,开展自由借贷,以及充分利用信用互助组和信用合作社的力量等,都是解决困难的好办法。各地工商行政部门,也必须通过工商联组织,对私商进行教育,说明以过低价格买青苗等方式骗购农民新谷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暴利行为。短评中又指出:对已买青苗和禾花谷的应宣布无效,已付农民的款项按无利贷款处理。但私商不得强迫索还,待农民收谷后如数清偿。短评最后指出:今后,类似买青苗、禾花谷的破坏生产行为应立即停止。
又讯:江西省南昌县渡头街国营粮食部门,做到了及时收购,消灭了私商乘机压价现象。
渡头街是一个粮食集散的初级市场,早在新谷还没有上市之前,国营粮食部门就委托了当地十二区合作社代为收购。又在当地行政领导下,组织了合作社、银行、税务所等有关财经部门干部,分赴各乡向农民进行宣传。农民听到宣传后,都将新谷挑来粮食交易市场出卖。当时还有些私商想乘机压价,农民马上就说:“你还想害我们吃亏。”都不卖给他。另外,交易所的交易人员也进行严格检查,禁止一切压价、抬价、以及场外交易行为。在收购之前,还专门召集了私商开会,实行粮食专行专业的经营。这样,农民挑来的新谷,都能照国营收购的牌价卖出,消灭了私商乘机压价的现象。
农民新谷价钱卖得好,增产信心更加增强,卖完新谷后马上购买肥料等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徐火根互助组卖了十二担谷,就向合作社买了八百斤枯饼,还买了镰刀和杂货、油、盐等。十二区合作社准备了七万斤枯饼,不久就卖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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